作者:谢九
2018-03-16·阅读时长5分钟
本文需付费阅读
文章共计2670个字,产生60条评论
如您已购买,请登录“两会”期间,房地产税再成热点。
3月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发言人张业遂表示:“房地产税目前正在加快进行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工作,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上一次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房地产税立法,还是在2013年,时隔5年之后再度提及,意味着改革已经重启。3月7日,财政部召开“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记者会,史耀斌副部长更是披露征收房地产税的一些细节问题。
房地产税在中国的讨论已有十多年的时间,从最新的政府表态来看,房地产税的推出只是一个时间问题,最大的悬念在于,中国的房地产税会以怎样的面目问世?
早在2011年,上海和重庆曾经作为试点城市率先开征房产税,不妨看看这两个城市的房产税样本。上海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本市居民二套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购房”,征收方式是“新购住房应征税面积×新购住房单价×70%×税率”,其中家庭人均60平方米为免税住房面积,适用税率为0.6%。重庆的征收对象是高档住房,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以上的住房,被纳入房产税范围,依照交易单价的不同征收0.5%到1.2%的税率。
发表文章412篇 获得36个推荐 粉丝3701人
在嘈杂的时代独立思考
现在下载APP,注册有红包哦!
三联生活周刊官方APP,你想看的都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