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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怀疑 | “笛卡尔的幽灵”:身心二元论

作者:姜宇辉

2019-08-26·阅读时长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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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进入笛卡尔的“第六沉思”。他认为,精神和肉体是紧密结合的,同时又是“完全、真正”地分离开来的。该如何理解这一前后矛盾?怎么证明感觉的可靠性?精神和肉体的最根本差异是什么?

11.5 怀疑 | “笛卡尔的幽灵”:身心二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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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是怀疑这个主题的最后一讲,我们集中阅读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集》的最后一个沉思,也就是第六沉思。第五沉思又跳过去了,因为里面主要还是在证明上帝,有点沉闷了。而且第五沉思里面关于“物质性东西”的证明也比较初步,只有在最后一个沉思里面才得到真正的深化和阐释。

再说一下今天这讲的标题。英国著名分析哲学家吉尔伯特·赖尔有一本名著《心的概念》,里面就把笛卡尔的这个鼎鼎大名的身心二元论学说形象概括为“机器中的幽灵(ghost in the machine)”。这个比喻实在是太神了,以至于赖尔老师书里其它的内容大家今天都不大记得了,但肯定还清清楚楚地记得这个神比喻。神在哪里呢?就是“幽灵”这个说法。

身体是一部机器,这没什么奇怪的,笛卡尔在《沉思集》里至少两次明确说过这个意思。更别提将人的身体和一部精妙绝伦的机器相类比,也绝对是那个科学和理性时代的一个鲜明特征。但麻烦在于,一旦你把身体简化成了机器,那么精神就变得难以理解了。尤其是,无形无相、无嗅无色的精神到底是怎样跟这部机器结合在一起,甚至起到统辖和管理的功能呢?这注定是一个极为令人费解的问题。在之前的第三讲里面我们已经提过这个难点了,大家可以回顾一下。所以幽灵这个词用来形容隐藏在身体这部机器中的精神,真的是太传神了。它无处不在,但又难觅踪迹;它引领身体,但却总是“垂帘听政”;它清清楚楚地出现在你的脑海之中,但一旦你伸出手去抓,就瞬间烟消云散,行迹全无。这不活脱脱的就是一幽灵嘛。好,鬼故事就讲到这里,以免大家脑子里开始回放《咒怨》,晚上又失眠了。

所以,“机器里的幽灵”这个说法走红之后,也有人就把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干脆就叫做“笛卡尔的幽灵”,因为它潜伏在当代哲学的各个领域之中,冷不丁就跳出来搅搅局。而更令人恨得咬牙切齿的是,直到现在还是没有哪位大神能够把这个幽灵真正揪出来、扔进历史的垃圾箱。真是造化弄人啊。

今天我们在第六沉思里也会遇到这个幽灵,但具体结合文本读一遍,你会发现笛卡尔对这个问题的原始论述其实跟今天的心灵哲学教科书很不一样,里面还是包含着一些非常有启示性的要点的。

还是先简述一下第六沉思的大致框架。一共43段,有点多,但大部分还是在重复之前的内容。所以从第1到第22节中,我们就只关注两个看起来明显矛盾的要点。首先,感觉具有很大程度的可靠性,这主要是因为精神和肉体的紧密结合(主要在第8-第12段)。但是,笛卡尔自己又非常明确地说:“这个我,也就是说我的灵魂,也就是说我之为我的那个东西,是完全、真正跟我的肉体有分别的,灵魂可以没有肉体而存在。”你看看,这前后两个意思不是恰好相互矛盾吗?前面一个意思证明了精神和肉体是一体的,是联合的,是密不可分的;但后面一个意思又马上打了自己的脸,说精神和肉体不仅是有区别的、可分的,甚至这个“分别”是“完全、真正”的。

什么叫“完全”?就是从本质上说,精神和肉体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东西,它们各有各的本性,各有各的存在和活动的方式。什么叫“真正”?就是这个区分不是仅仅说说而已,不是比喻和修辞,而是实实在在的事情,是truth不是words。笛卡尔这么认真,我们真的迷糊了,到底他想表达什么意思?一个哲学家可以犯各种错误,甚至很低级的错误,但最不能饶恕的就是前后矛盾吧。

所以在第六沉思的后面一半,他都在尽力化解这个令人抓狂的矛盾。在第23-25段里,他再次强调了身体和精神是密不可分的。在第26-29节,他就解释了,肉体感觉所犯的很多错误其实都没什么,因为最终都可以由精神来进行裁断。一句话,感觉里面含混不清的东西,一旦放到理智的天平上,那么其中的是非对错就一目了然了。然后30-31段通过一个水肿症患者的例子强调,必须要从精神和肉体的复杂关系这个前提出发,去解释人所犯的各种各样的“错误”。

剩下的所有段落都在证明一件事:精神必须要和肉体真实、完整地分离开来,为什么呢?因为只有这样分开,精神才能不受肉体的影响,进行最终的裁决。一句话,人注定会犯错,这并不可怕,因为错误很多时候要么是来自肉体的影响,要么是来自精神和肉体之间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纠葛。所以,认识到身与心之间的二元和分离,这反而让我们能够更好地直面错误、认识错误的本性、以便最终纠正和清除错误。所以,身心二元论,并不是哲学的一个污点和耻辱,而恰恰体现出理性的最高强力和尊严。

好,那就让我们先看第一个意思。就是精神和肉体的联结有多紧密。在8-12段,笛卡尔给出了感觉可靠性的四个证明。首先,感觉的东西和思维的东西从来源上来说就有着明显差别。思维的东西,比如概念、判断、推理,我们感觉就是从心灵里面产生出来的,是心灵内部的自发的能力;但感觉就不一样了,那些颜色、声音、气味等等,始终是心灵被动接受的,不是源自内部,而是从外部进来的。这一点恰恰证明感觉是可靠的,因为心灵里面的东西可以被虚构、伪造,但从外面进来的你怎么弄虚作假?

其次,感觉的可靠性还体现在另外一个方面,就是感觉的东西比思维的东西“生动得多,明显得多”,“清楚得多”。我们往往说感觉是鲜活的,而思想是灰色的。也正是这个意思。那些充满着感性力量的五彩缤纷的印象,只要张开眼睛,敞开感官,就随时能感觉到。这种丰富和强度,也不是可以随随便便地伪造的。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你之前从来没吃过“奇异果”。这个名字也很赞,是一种很奇异的水果。然后你搜了很多资料,了解了各种关于这种奇异水果的知识,这个时候你只是在“思维”这个奇异果,还没有真正“感觉”到它。不过你可能觉得也没啥遗憾的,因为奇异果,也就是你“想”的那个样子吧。还能有什么花样?但直到又一天你真的吃到了一枚奇异果,那个可爱的形状,那种绿莹莹的颜色,甚至是那个汁液在你嘴里流淌的滋味等等。直到那时候,你才觉得,你的那些事先准备的“思维”和“知识”都太苍白了,甚至连感觉的千分之一都抵不上。这就是感觉可靠性的又一个明证。

第三个证明直接涉及到身体。感觉根本上说就是身体的机能,而身体虽然也是一种物质性存在,但它跟别的物质的东西(比如桌子椅子,花草树木等等)的一个最大的区别在哪里呢?就在于它“更真正、更紧密地属于我…… 事实上我决不能象跟别的物体分开那样跟我的肉体分开。”这个道理你平时可能感觉不到,你甚至会觉得身体就是一具“皮囊”,就像是一件衣服一样套在你外面。但你仔细想想你在生活里面谈到身体的那些说法,就会顿然发现,身体和你自己是多么紧密地联结在一起。

比如,可以比较这样两个短语:“my book”和“my body”。都是所有格,都是表示“我的”,但这两个“我的”可是完全不同的意思。当你说“我的书”,那意思就是书是你的所有物,是你所拥有的一个物件,一个工具,但即便你非常爱这本书,爱到每天晚上放在枕边,跟它一起睡觉,你还是会觉得它只是“身外”的“一物”,你从来不会这书当成是你自己的一个部分,不会把它当成是胳膊、手脚这样的“器官”。但当你说“我的身体”的时候,那种亲密的感觉就无以复加了。身体不仅是你自己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本质性部分,在很多的情形之下,身体就是你,身体和你是合二为一的关系。我是谁?我不就是这个坐在椅子上打字的,穿着灰色T恤的,身高1米7的,黑色头发黑色眼睛的身体。离开这个身体,我还能在别的地方吗?只有在做梦、发疯或着迷的状态之下,你的精神才能脱离身体吧。但这些状态首先不是“正常”的状态,其次,在这些状态之下,你的精神也没有真正离开身体,然后在空气里面飞来飞去吧?

第四个证明紧跟前面一个,可以叫做因果性证明。比如,“胃的刺激(我把它叫做饿)让我们想要吃东西,喉咙发干让我们想要喝水”,这些都是身体状态的变化相应地引起精神上的反应。所以身体就是原因,而精神就是结果。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就像是我扔了一块石头,然后玻璃就碎了。这里面是明明白白的因(扔石头)和果(玻璃碎)之间的关系。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因果关系,我们的思维才会做出这样的判断,比如“我饿了”,“我渴了”,这些判断的起因都是来自身体和感觉,所以思维是后起的,而感觉才是先在的。这当然又是感觉可靠性的一种证明。

在23-25节里面,笛卡尔又从三个角度证明了,身体和精神的结合有多么的紧密。他概括说,“我不仅住在我的肉体里,就像是一个舵手住在他的船上一样,而且除此之外,我和它非常紧密地连结在一起,融合、掺混得就像是一个整体一样地同它结合在一起。”

从26段开始,出现了一个新的意思,那就涉及到第四沉思里面的那个要点,就是“我错故我在。”在那里,错误是作为人的有限性的明证,它的根源是来自理智和意志之间的冲突。但在第六沉思这里,意思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人之所以犯错,是因为肉体跟精神太紧密地联结在一起,甚至缠在一起,难解难分。这对于肉体来说没什么,因为它还是照吃照睡;但对于精神来说就有点不思进取了,毕竟,精神的天职不是跟着肉体一起去“浪”,而是要超越于肉体之上,对肉体进行反思、管理和领导。毕竟,只有精神能够对感觉里面的各种含混和错误“加以仔细、成熟的检查”。用笛卡尔自己的概括,把握真实,追求真理,“这只是精神的事”。

正是因此,在接下里的33-39段里面,笛卡尔又给出两个关于身心二元论的证明,证明二者之间的区分是“完全、真实”的。

第一个证明比较简单,在33、34两段。他说,“我首先看出精神和肉体有很大差别,这个差别在于,就其性质来说,肉体永远是可分的,而精神完全是不可分的。”这很明显,因为肉体在空间里面,空间里面的所有物体都有大小,有广延,自然也就有部分,是可分的。你看一下人体的生理解剖图就明白了。反过来说,精神就完全不一样了。精神是在时间中的流动,这就意味着:首先,它是连贯的整体,不可能有明确分化出来的部分。其次,身体可以只动用自己的某一个部分,比如我就是弯一下手指,那这个活动跟身体的其它部分就没有什么关系;但精神就不一样,它从事任何活动都是整个地投入进去的,因为它没有可分开的部分,所以它做什么事情都要把自己完全带进去。所以在汉语里面有一个词叫做“全神贯注”,真的是非常恰切,因为这种整体投入进去的“专注”状态正好就是精神的最为生动的写照。反过来还有一个词叫做“精神涣散”,那就说,当精神不能集中的时候,当精神分裂成不同的方向的时候,那往往也就是精神失去了自己、深陷于身体之中难以自拔的时候。精神不再能够聚焦于、专注于自身,不再能凝聚成一个不可分的整体,而是跟着身体一起浪荡,一起沉浮,涣散成碎片。

读到这里,你就明白了,这个对于身心二元论的证明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揭示出一个相当重要的关键点,那就是,精神和肉体的最根本差异就是“一”与“多”。肉体就是多,是部分的多,是感觉的多,是力量的多,是欲望的多。肉体就是在这个多的海洋之中不停地激荡着,找不到方向,辨不清真伪,觅不到归宿。这个时候当然就需要一个跟它完全不同的力量来起到纠偏和引导的作用,这个力量当然就是精神。只有精神能够赋予“多”之身体以“一”的方向、秩序、意义和目的。只有这个“一”的力量,才能将身体整合起来,清除各种幻觉和错误,将身体带向更为“有效”和“有益”的目的。

但身与心之间虽然呈现出多和一之间的鲜明对比,这并不证明心灵就一定要比肉体更为强大。可能正相反,身体那可是相当狡猾的。你以为身体那么容易就对精神俯首帖耳了?那你真是too young too simple了。35-39段的这第二个证明恰恰表明,身体可以使出十八般武艺、想尽各种伎俩来糊弄精神。比如,你脚上被钉子扎了,那如果身体老实一点,它就应该把这个信号直接传递给大脑和精神。但它就是要皮那么一下,脚上的疼这个刺激信号要到达大脑,中间就一定要经过很多环节,比如“腿、臀部、腰部、背和颈”。那么身体完全可以在任何一个中间环节的地方造假,骗精神相信,其实是腿在疼,腰在疼,而不是脚在疼。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身体会骗人,这一点精神早已料到了,所幸的是精神还有一个强大的助手,那就是记忆。身体可以骗一时,但不能骗一世,有了记忆,理智就可以对身体的各种反应进行分类、整理、辨别,逐渐养成一对“火眼金睛”。所以,再次回归了六个沉思的终极结论:“我错”和“我思”、肉体和精神、多和一合在一起,才是“我在”的真意。好,这个主题到此为止,我们下个主题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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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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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茎浪游人,跨界思想者。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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