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对于身心二元论的证明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揭示出一个相当重要的关键点,那就是,精神和肉体的最根本差异就是“一”与“多”。肉体就是多,是部分的多,是感觉的多,是力量的多,是欲望的多。肉体就是在这个多的海洋之中不停地激荡着,找不到方向,辨不清真伪,觅不到归宿。这个时候当然就需要一个跟它完全不同的力量来起到纠偏和引导的作用,这个力量当然就是精神。只有精神能够赋予“多”之身体以“一”的方向、秩序、意义和目的。只有这个“一”的力量,才能将身体整合起来,清除各种幻觉和错误,将身体带向更为“有效”和“有益”的目的。
04-01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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