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读

第四个证明紧跟前面一个,可以叫做因果性证明。比如,“胃的刺激(我把它叫做饿)让我们想要吃东西,喉咙发干让我们想要喝水”,这些都是身体状态的变化相应地引起精神上的反应。所以身体就是原因,而精神就是结果。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就像是我扔了一块石头,然后玻璃就碎了。这里面是明明白白的因(扔石头)和果(玻璃碎)之间的关系。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因果关系,我们的思维才会做出这样的判断,比如“我饿了”,“我渴了”,这些判断的起因都是来自身体和感觉,所以思维是后起的,而感觉才是先在的。这当然又是感觉可靠性的一种证明。

04-01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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