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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房产官司背后:村里的“女权主义者”

作者:王珊

2020-10-29·阅读时长14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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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在家里翻看与官司相关的材料


本文摄影/吴皓

母亲的遗嘱

如果不是因为李丽和父亲李成群、哥哥李朋飞打官司的事闹得人尽皆知,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贾村的村民可能早就忘了张秀菊这个人,她是李成群的老婆、李朋飞的继母、李丽的母亲。对于生活在贾村这片快速变迁土地上的人来说,生活里有太多的变化需要迎接、适应、对待,这个时候再去谈论一个已经去世两年多的逝者,不论是谁,总是有些不合时宜的。

用“翻天覆地”来形容贾村的变化并不为过。眼前的这个地方已经很难用“村庄”二字来形容。李丽告诉我,原来的贾村根据姓氏分为李家街、崔家街、张家街、赵家街四片区域。每条街都有一条主要的干道,两边则是纵横的小道,延伸到每一户人家。他们家在村子的东北角,二层小楼带一个院子,典型的农村小院。院子里有母亲张秀菊种的一棵石榴树,树长得弱小,直到房子拆了也没吃上石榴。村里则有学校、馍房、自来水塔,还有信用社、卫生院,村民的日常所需都能在村庄里解决。如今这些都没了踪影。

眼前的贾村已经是城市小区的模样,有A、B两个小区,A区在2016年建成,B区去年7月才交房。小区累计15栋楼,每栋楼有33层高,楼与楼之间的地面上是错落有致的景观树,因为移栽日子短,树木还不够茂盛。如果家里的关系没有闹掰,如果张秀菊还未去世,按照生活最正常的步调,去年她会跟丈夫、儿子一家搬进B区,每日从立着“贾村新村”的小区大门进进出出,出了小区大门、过了马路就是菜市场,还有个小超市,买些日常所需物品也算方便。

这些都只是如果。事实是,自从2017年12月张秀菊去世后,李丽已经很难在原来生活的这片土地上找到母亲生活的痕迹,它们都随着拆迁和新生活的到来消失不见了。张秀菊1987年嫁到贾村,在这里生活了30年,但现在,跟李丽聊到母亲的人越来越少,“好像这个人从来没有存在过,从生命里消失了”。李丽伤感中夹杂着怨念。她的五官和脸形长得像父亲,身形却随母亲,上半身偏瘦,下半身细细长长,以前她经常跟母亲比身高,“其实我们一样高,都是1.65米”。

李丽试图通过回忆、聊天让母亲的形象更加清晰一些。她告诉我,张秀菊喜欢拍照,喜欢旅游,最喜欢种菜——2012年之前村里的土地就被征走了,每家每户只剩几分自留地,这是张秀菊的宝贝,她种茄子、豆角、西红柿、黄瓜、小油菜、油麦菜,还有芸豆、葱、蒜,冬天吃的大白菜也是她种的。家里饭桌上的菜品几乎都来自张秀菊的勤劳:谁家菜地里多了新品种,她就去移一些过来。这些菜,她从来不上化肥、农药,早上晚上下地捉虫,还去村里的养殖场拉鸵鸟粪,给菜地增肥。

张秀菊去世后,李丽很少回贾村,上一次来还是过年到村里为逝者设置的纪念堂里祭拜母亲,她没有进家门。她已经和这个家庭决裂,双方之间唯一的联系是一场官司。2019年4月,李丽到法院起诉了父亲和哥哥,诉求是获得家里拆迁所分四套房子中的一套。李丽起诉的依据是自己作为家庭中的一员,户口没有迁走,应该享有拆迁协议中的补偿安置。另外,她还有母亲留下的一份遗嘱:我去世后,我的全部遗产,包括属于我个人的所有的、共同财产中我个人应享有的份额、未分割财产中我应享有的份额,以及我应享有的其他权益,均由女儿李丽一人继承。立遗嘱的日期是2017年10月。在这份遗嘱上,张秀菊给出了立遗嘱的原因:重病后,丈夫及养子(继子)对她不管不问,全靠女儿一人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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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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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天下天鹅一样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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