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海燕
2020-01-02·阅读时长12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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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案”引出性侵案
朱桂英,河北省迁安市迁安镇前丁官营村的普通村民,她现在还记得,自己的儿子宁虎第一次被警方传唤是2018年2月,当时家里正沉浸在过年的气氛中。警方称是涉及交通事故的事,宁虎去了后,当天就回家了。过了一个月,2018年3月22日,警方的电话又打到家里,再次传唤宁虎,据说还是“车”的事。当时宁虎还差4个月才满18周岁,算未成年人,朱桂英也跟着去了公安局。
当时警方怀疑,宁虎牵扯到了当地两起交通事故中。根据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两起事故分别发生在2018年2月10日和12日,都是一方以另一方醉驾为由,要求私了和大额赔偿。两起事故闹到交警大队后,警方怀疑是故意碰瓷,涉嫌“敲诈勒索”。宁虎不是任何一方的车主,但2月10日的那次事故中,被“碰瓷”驾驶员就医时,他和几个伙伴一起,紧紧跟随对方,以防对方逃脱。
刚到公安局的时候,朱桂英还不明所以,只是劝儿子“咱们有啥错误,赶紧投案自首”。但她没想到的是,除了提供“碰瓷”相关情况,儿子还主动检举,就在春节前,与两次“碰瓷”差不多的时间里,碰瓷团伙中的王家壮,介绍了一个未成年女孩向王泽众卖淫。正是这一检举,拉开了随后一系列性侵未成年少女案件的侦查序幕。
宁虎的检举过后,3月27日,王家壮在北京市丰台区科丰桥北福祥居饭店被抓获。朱桂英认识王家壮,这个来自迁安镇沙河子村的小伙子比宁虎大2岁,跟儿子是小学同学,两人从小就关系好,直到出事前,还老在一起玩。朱桂英对王家壮的印象是“挺鬼头”(顽皮狡猾)的。宁虎检举的另一个人王泽众也来自沙河子村,是王家壮的邻居,比王家壮大12岁。就在宁虎和王家壮归案后的2018年4月2日,王泽众主动到迁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投案了。随后,根据警方侦查,三人犯下强奸、强迫卖淫、介绍卖淫、敲诈勒索等多项罪名。在不同的犯罪行为中,还有十多人与他们形成交叉共犯。
仔细梳理法院认定的各项犯罪事实,可以大致看出他们的犯罪发展脉络。碰瓷总共有三起,最早一起是在2017年7月23日,王泽众为首,和马来明、王峰、窦颖杰三人一起,碰瓷了一位醉驾司机,成功敲诈5000元,醉驾司机是马来明的同事,醉驾信息也是马来明提供的。另外两起碰瓷则是在2018年2月10日和12日,和第一次“碰瓷”不同,这两次碰瓷参与人数都达到7人,除了新加入的宁虎和王家壮,还包括两名出租车司机,但都敲诈未遂。在第一次和第二次“碰瓷”之间,时间间隔长达5个月,这期间,另一些事情在悄然发生。
性侵案件则是从王家壮开头的。根据判决书,2017年10月,王家壮性侵了一个名叫杨丽丽的女孩,并以不雅视频为要挟,强迫她向王泽众卖淫,这是王家壮与王泽众在犯罪行为中的第一次交集。随后三个月,王家壮多次性侵杨丽丽,并强迫她向6人卖淫,当时杨丽丽15岁。根据判决书,王家壮对杨丽丽的控制终止于2017年12月,那一个月里,他通过QQ认识了刚满14岁的李颖。第二次见面时,王家壮将李颖带到一家小宾馆,殴打,性侵,并拍下裸照。从那时起直到归案,李颖被多次强奸、轮奸和强迫卖淫。
正是在对李颖施暴的过程中,2018年1月开始,宁虎和王泽众加入性侵当中。其中2018年春节后的一次,因为李颖抗拒卖淫,王家壮和宁虎殴打了李颖,王泽众则充当安慰的角色,安慰过后,王泽众在出租房里性侵了李颖。也是在那之后,王泽众单独强迫李颖约出了自己的朋友高鑫鑫,性侵了后者,并随即强迫后者向一名40岁左右的男性卖淫。从时间上推算,在高鑫鑫被强迫卖淫后不久,王泽众等人归案。如果不是如此,她和李颖可能还会遭遇更漫长的折磨。
但除了杨丽丽、李颖和高鑫鑫三个女孩,王家壮、王泽众和宁虎三人的判决书中,还涉及一个女孩在跟三人外出期间,被多次性侵,不涉及性交易。奇怪的是,2017年春节前,王家壮、王泽众和宁虎已经多次共同轮奸、强迫和介绍女孩卖淫,但为了还清王泽众的欠款,王家壮又介绍了一个新的女孩向王泽众卖淫,那也正是宁虎首次检举的那次。和另一个女孩一样,这个女孩在判决书中只出现了一次,涉及介绍卖淫,但不涉及强奸和强迫卖淫罪名,看起来,她们更像是来自当地其他的性交易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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