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读书
2019-04-11·阅读时长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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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实力旗鼓相当的文坛夫妻多,父子却不多。一来若是父亲太显赫,儿女总有生活在阴影下的压力,不敢提笔,提笔了也立刻会被好事之徒拿来跟父亲比较;二来作家也不喜欢鼓励子女以写字为生,因为知道这里面运气因素太多,弄不好就要喝西北风;三来万一子女真的写得太好,父亲心里也不一定会欢喜,多少会有被后浪推走的失落感。总之,这里边关系复杂得很,处理好不容易。金斯利·艾米斯和马丁·艾米斯大概是英国文学史上绝无仅有的特例了,堪比法国的大小仲马。父子二人都是各自时代的顶尖小说家,有丰富的私生活能让媒体兴奋地嚼舌根,也颇有树敌的能力。
比起伊夫林·沃那遮遮掩掩的回忆录,马丁·艾米斯的《经历》实在太够意思了。他没有回避父亲金斯利的私生活(多半因为没法回避),写自己童年被性侵也一样掏心掏肺,他还写了被连环杀手绑架虐待至死的表妹(英国轰动一时的大案),写中年时与已经成年的亲生女儿相认,写自己的一口烂牙带来的种种困扰……这不是一本能在知识付费平台上用十几二十分钟总结出任何有用的知识点的书,更无法缓解白领的知识焦虑,因为它的核心不是知识,而是经历。
出身中下阶层的艾米斯父子都是贵人迷,虽然嘴上爱说自己是进步人士。金斯利会做关于女王的梦,仅止于亲吻,如果梦见撒切尔夫人,“通常会更深入一点”。他封爵是一九九○年,已经六十八岁了,到去世为止只享受了五年的爵士称号。马丁从小就上私校,
能够接触到平时接触不到的富家子弟,他花了不少力气想要养成一番贵族仪态,可是被一口烂牙弄得功亏一篑。穿着仪态、口音谈吐都可以培养熏陶,但是天生的烂牙,让人一望即知你的底细。艾米斯父子的牙口都不好,马丁的尤其差,于是他学会了一辈子拍照尽量不露出牙齿。马丁成名后,他的牙科手术也能成为报纸头条的调侃对象。《经历》用了大段篇幅讲述烂牙的自卑(烂牙还往往与性能力有关),辑出来就是一本烂牙者自嘲手册。马丁还乐于与同样有“极坏的牙齿和极好的文章”的文豪相比较,比如纳博科夫和乔伊斯,如果艺术成就和生活经历都无法比,那就比一比谁的牙烂得更厉害。
马丁交往的女朋友也不乏名流,比如丘吉尔的外孙女爱玛·索姆斯(翻译有误,译成了孙女),社交名媛玛丽·费尼斯、后来的沃尔德格雷夫伯爵夫人(翻译有误,译成了女伯爵),还有蒂娜·布朗—“蒂娜还是个本科生时,就已经是个名人了(而那是一个无人能出名的年代):实验戏剧的剧作人、新闻人、美人、奇才。要走进她在学院里的房间,我得跨过候着的电视台的人、来采访的人、写人物侧写的人。”蒂娜·布朗从英格兰发展到美利坚,历任《闲谈者》《名利场》《纽约客》《清谈》、“每日野兽”网站的主编,是连接英美文化圈的社交女王。马丁结过两次婚,第一任妻子是美国哲学家安东尼娅·菲利普斯,婚内与她的好朋友伊莎贝尔·丰塞卡偷情,之后与安东尼娅离婚,与伊莎贝尔结婚。《经历》一书即题献给现妻。据马丁的好友(也是他二婚的伴郎)克里斯托弗·希钦斯说,追求丰塞卡的人可多了,萨尔曼·拉什迪也是其一,不过情场老手马丁很快就在长长的队伍中蹿到了最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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