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2018-05-08·阅读时长6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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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 )
黄庭坚是北宋四大书家之一,字鲁直,江西修水人。他36岁自号山谷道人,52岁又号涪翁,常用来署款,广为人知。他53岁还自号黔中老人,很少用。
现存黄庭坚手书墨迹31种。装为册页的16种,都是小字作品,尺牍居多;长幅横卷有15种,多是大字作品。最早一件是他42岁写的行书《王长者墓志铭稿》,与55岁写的《史诗老墓志铭稿》装为一卷,现藏日本东京国立博物馆。最晚的一件是大字行楷书《松风阁诗卷》,写于58岁,现藏中国台北故宫博物院。这些墨迹,学者考索出21种的书写时间,50岁到58岁的书迹有15件。
黄庭坚50岁那年,即公元1094年(宋哲宗绍圣元年),作为“旧党”的中坚分子,命运陡然逆转,以编修《神宗实录》诋毁朝政的罪名,贬为涪州(今重庆涪陵)别驾,安置在黔州(今重庆彭水县)居住,54岁又西迁戎州(今四川宜宾市)。徽宗即位之初,56岁的黄庭坚一度“蒙恩东归”,暂住湖北江陵、鄂州一带,当时“新党”当道,他不愿意回到汴京任职,求任地方官,朝廷一再改变任命。当时朝中执政大臣是赵挺之(《金石录》作者赵明诚的父亲,著名女词人李清照的公公),他在河北做官时为黄庭坚所不屑,积有小怨;后来两人同在朝廷任职,赵挺之弹劾苏轼,曾牵及黄庭坚。正当黄庭坚的命运出现转机之时,有个叫陈举的判官为了投合赵挺之的心意,罗织罪名,诬告黄庭坚在《荆南承天院记》里“幸灾谤国”,结果,只做了九天太平州知州的黄庭坚再次除名,流放到更加偏远的宜州(今广西宜山)羁管起来,待了两年,忧病交加,1105年死在当地,时年6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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