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八佰伴
2018-03-05·阅读时长2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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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已购买,请登录在那一年里,他在一座座城市之间来回奔跑。他再也分不清他属于哪一座城市,他变成了一个流浪者。有时,他希望自己可以在一座城市寻找到一点熟悉感,所以当他再来到同一座城市时,就会选择上一次住过的酒店、相同的房间,去往同一家餐馆,吃着同样的饭菜。他认为,假如有一天,他不再是城市的流浪者,而是在一座城市有了一种熟悉感,或者换一个词“归属”来表达,那么那时的他肯定不再有一种特意要去寻找熟悉的情节。那时的他对于那座城池的每一条街道早已走过千百遍,对于各家餐馆的风味可以一一细说。他不再住酒店,他肯定有着一个固定的家,这个家不仅仅是一个地址,而且还是一个温暖的小窝。在里面有一个温柔贤惠的女主人,每天等着他下班回家。他一跨进家门,一股饭菜的香味就立马进入他的鼻中。
每次想到这些,他不是躺在酒店的床上就是在餐厅里吃着饭,而每次因为这些就睡不着觉吃不下饭。而这时,他总会想起小玲来。他会想,小玲以后会成为谁的老婆,假如小玲最后成为他的老婆,那他是如何向远在西藏的她求婚的。除此之外,他还会想起大学时的那些时光。
那时的他还是个文艺青年,爱写点故事。小玲说她喜欢写故事的男孩,于是他就与小玲相爱了。那时,小玲老吵着要他讲讲自己的故事,他说他没什么故事可讲的,于是她就不开心了,瘪着嘴,不说话。他没办法,就说了一个关于自己的爱情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高中,是真的。小玲听了,很感动,说他是一个浪漫的人。他没有想到小玲没有吃醋,而是更加爱他了。小玲说,她一直以来的想法是想做个流浪写手,所以她要把他的这个故事写进自己的故事里。他很纳闷,他只知道流浪歌手,却不懂流浪写手。小玲解释道,流浪歌手是到处流浪唱歌,流浪写手就是到处流浪写故事,一个靠唱歌养活自己,一个靠写故事养活自己。但都是去往世界的每一个角落的,她强调说。他不理解为什么要去流浪,但他知道他爱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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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圆桌”作者、中读签约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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