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谢九
2018-03-02·阅读时长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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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下调,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也对我国脆弱的社保体系再增新的考验。
4月1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在去年已适当降低失业、工伤和生育三项社保费率基础上,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加职工现金收入。
我国关于降低“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的呼声由来已久。去年出台的“十三五”规划建议就曾经提出要“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去年2月25日,国务院决定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去年6月份,国务院决定从10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不过,去年的调整主要涉及失业、工伤和生育险,这三项保险的规模不大,实质性影响并不明显。在今年3月份的总理记者发布会上,李克强总理表示:“五险一金从总体上看还是有适当调整的空间,各地情况不同。地方政府可发挥自主权,视当地具体情况,可以阶段性地、适当地下调五险一金的缴存比例,总的是让企业多减轻一点负担,让职工多拿一点现金。”这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下调基本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比例,可算是实质性触及到了养老金体系,与去年的调整相比,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账户,可能都会在这次下调后出现相对明显的变化,企业的负担有所减轻,个人实际到手的收入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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