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饕餮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2018-02-27·阅读时长2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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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冯磊)

我所知道的名人,大抵是些死吃滥喝之徒。余世存先生编撰《非常道》,提到诗人闻一多。据说当年闻诗人给大学生讲课,偶尔会摇头晃脑来那么几句:“熟读《离骚》,痛饮酒,方为真名士。”——诗人在民间,一般都有骚仙的雅称。若论原因,不外乎李白斗酒诗百篇。李白能喝,其他人自然也跟着能喝了。这,叫类比。

我是山东人,算不上饕餮之徒。但,也曾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酒肉主义者。如果穿越八百年,我则有邻居宋江,人称“及时雨”。早年他造反的时候,就喜欢用大块肉大碗酒招徕各路不良民众。至于为什么用酒肉主义而不是南宋时的均富主义,我想,相对于南宋,北宋似乎经济条件还不够好,处于经济积累的初级阶段。大批的人吃不上大块肉,喝不上大碗酒,所以,吃肉喝酒就成了诱惑之一种吧。

在中国的文人中间,阮籍很有个性。这人不仅喜欢喝酒,而且喜欢吃肉。不仅喜欢吃肉,而且喜欢大块吃肉。我早年也喜欢大块吃肉,具体办法如下:买来猪的后腿,割下臀部的肉下锅煮。煮熟以后,用刀切成块,大小如麻将一般。平时放在冰箱里冰着,吃的时候,端出来让其自动解冻。待冰化了,蘸上葱姜蒜末吃。这时的肉块,松软无比。如果搭配上新鲜的生啤,就更好了。这种吃法我曾坚持了一段时间,一直到自己有了肠胃炎为止。这种无奈的遭遇,让我联想到宋代那帮打家劫舍的家伙,大块吃肉,也是需要强大的身体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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