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2018-02-26·阅读时长2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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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出生地对我陷害不小,以至于饭桌上只要有酒水正往上搬,我就暗暗低头缩身,不想暴露籍贯。不知道源自哪行诗的影响,内蒙古理所当然地被当作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不二之地。内蒙古人也被当作酒桌上那个唯马首是瞻的旗手。
酒本身具有社交色彩。一个新的饭局,大家一般通过交换籍贯开始熟悉起来,如果这时有人介绍自己来自内蒙古,不由自主的,他面前的杯子会被换成大号,啤酒撤下,白酒上来,无论年纪几何都会被看作酒场老姜。稍微客气的还会问你,平时都喜欢喝多少度的呀?
作为一个内蒙古人,我说自己完全不能喝酒也是扭捏了。酒还是能喝些,特别是在大多数人都见酒一杯倒的南方,我的酒量在饭局中还算有统御优势。这为我小范围内带来不少影响力,比如,别人见我就甘拜下风;我能把一桌人瞬间碰兴奋了;让更多人借着酒劲亲密无间起来。这时我和我的杯中酒,亲密了朋友,融洽了气氛,就像春风一样。我还可以凛凛如穆桂英大破天门阵,在满桌寂静望着我颤抖时,仍能在阵前端杯叫板,那种无敌感带给你“我已掌握了全世界”的豪迈,非常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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