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2018-02-25·阅读时长9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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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航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触犯刑法,而且罪名还是“走私”。2011年8月30日,她和男朋友石海东带着行李箱由韩国回国、从首都机场海关入境的时候被海关人员要求检查行李。在两人的行李箱里,海关人员查出6包已拆除外包装的化妆品,经估计总价值在10万元左右。按照海关现行规定,每位入境旅客可携带的自用物品价值上限是5000元,超出部分需主动向海关申报、完税,否则便属于偷逃税款。李晓航和石海东所携带的化妆品涉嫌偷逃税款超过5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已达到“走私普通物品罪”的立案标准。
每人5000元的额度对李晓航来说远远不够,因为这些化妆品不是自用,而是专门从韩国免税店背回来的“货物”。现年30岁的李晓航本是海南航空公司的空姐,2008年因为身体健康出现问题而不能继续从事空乘工作,离开了航空公司。父母都远在辽宁的家乡,孤单一人在京的李晓航“就是想能自食其力,不让父母担心”。2009年夏天,她开始了“创业”,在淘宝网自己的“空姐小店”上销售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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