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2018-02-25·阅读时长2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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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已购买,请登录在《动物庄园》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动物是那只阴阳怪气,可内心充满热忱的驴子。我也犯了大多数人会犯的毛病——把动物拟人化,然后根据对这些人的喜好来决定对这些动物的喜好。比如说,豹子很性感,所以我们爱它,还有人为它写诗。大猩猩聪明又忧郁,熊猫则老实憨厚,更是人见人爱了。猪懒惰,鸡滥交,所以杀而吃之不必内疚。
可还有一些动物,它们代表的道德品质很好,也很有魅力,但结局仍然难称完美。比如马。在《格列佛游记》里,马可是神的化身,比人更严肃、高贵、理性,而且散发出青草的芳香气味。我曾经去一家著名的马会参观,那些专业赛马的确漂亮,身材绝佳,一身腱子肉,皮毛油光水滑。马主们不惜血本,给它们吃最好的定制草料,偶尔还有太妃糖供应,不过后来我却听说,马是社会性很强的动物,在独立马厩里被单独养大的赛马一般性格都已经扭曲了——就跟人得了孤独症一样。为了缓和这种症状,就需要把赛马们从小骟掉,这样它们才能在比赛中取得好成绩。
再比如牛,虽然勤恳老实,命运却更加叵测。肉牛天生就是为了圈养被吃,所以一些动物福利法对它们仁慈有加,规定每天屠宰的牛必须有95%能够做到一针毙命。这样一来,屠宰行为几乎有了点宗教仪式感。而斗牛的宗教意味就更浓了——斗牛士们想尽一切办法杀死它,并且公开展示杀死的过程,把它变成一场比赛、一个仪式,向对手的强大和勇敢表示敬意。杀它之前无所畏惧地注视它,杀它之后则为它唱起赞歌,表示感谢。这像是原始部落的狂欢,残忍但是引人入胜。所以难怪有人说,吃肉是一种返祖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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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杂志和他倡导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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