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邢海洋
2018-02-25·阅读时长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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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已购买,请登录上半年,全国税收总收入突破5万亿元,接近2010年全年税收总收入的七成。这里且不论居民收入增长是否赶得上经济发展乃至税负,也不论国人的税负痛苦指数会否因此从全球第二升为第一。这里只是想说,在这个物价高涨的夏天,税收也是一个重要的推动力。
根据财政部数据,去年流转税的比重占税收收入的七成以上,若今年的税收结构无大变化,这意味着,上半年超过3.5万亿元的税收没有直接来自普通消费者,是看不到的流转税。流转税“埋伏”在商品的生产和销售环节,以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等面貌出现,纳税的直接责任人是流通环节的企业。但正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税负最终会在消费者购买商品的那一刻悉数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只不过我们这里对消费者征税的是价内税,而非国外同行的价外税,并不出现在购物小票上。消费者不知不觉,但税收却是一点不少。
不妨假想一位消费者提着购物篮在收款台付费的情景:一袋牛奶,一斤鸡蛋,一袋食盐,几乎任何一种商品,增值税都是最基本的税种,100元的商品,增值税占到其中的17%,合17元。增值税外,还有颇多商品需要支付城建税,一袋2元的食盐,大约包含0.03元的城建税。而那些“奢侈品”或政府有意用税收杠杆抑制的商品,消费税在商品价格中更占有大比重,一包香烟,最高可能缴56%的消费税,一包8元的烟,其中大约4.70元是向国家缴的消费税、增值税和城建税。若是进口的化妆品,进口环节便要交30%的消费税、17%的增值税和10%的关税,三者相加为57%。到了商店,零售加价部分还要再缴纳一次增值税。而所有商场售卖的商品,都还肩负着替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任务。当这位消费者走出柜台,他需为篮子里的商品缴纳的税最少是20%,最多可能达到零售价的一大半,甚或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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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生活周刊》资深主笔,投资物语专栏,还关注地理环境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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