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鸿谅
2018-02-24·阅读时长9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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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7日,高晓松醉驾案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图为高晓松自我陈述后拿出一张写有“酒令智昏,以我为戒”的纸条 )
5月1日之后
因为醉驾被送上被告席的人里,目前知名度最高的应该是高晓松,他酒后驾车造成4车追尾事故并致人受伤,体内酒精含量243.04mg/100ml,远远超过80mg/100ml的醉酒标准。他付出的代价是危险驾驶罪名下的6个月拘役和4000元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修八”),“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这意味着,在没有构成其他更严重犯罪的情形下,醉酒驾驶的最高刑罚就是拘役,拘役的期限,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高晓松的量刑,已经属于顶格判,但他没有上诉,而是当庭忏悔,“愿意以最大的诚意赔偿这次事故中的全部损失,终生做义工,宣传不要酒驾、醉驾”。
从5月1日以来,北京市已经审理并宣判的醉驾案件,目前已有3例。高晓松是判得最重的一例,此外还有内蒙古人李俊杰和郭术东。25岁的李俊杰是北京交管部门查获的“醉驾第一人”。根据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东城交通支队的说法,5月1日凌晨,夜查小分队正在朝阳门桥执行夜查酒驾任务,“刚刚码放好交通标志,一辆外地牌照的黑色奔驰吉普车从东向西开了过来”。民警董阳立即示意奔驰车司机接受检查,“他轻轻一吹,呼气式酒精检测仪上显示的数字就达到了醉酒驾车的标准”,时间是零时44分。李俊杰被带回交警支队,接受专业医疗机构抽血,体内的酒精含量是159.6mg/100ml,他的一审判决是拘役2个月,罚金1000元。37岁的郭术东则是北京因为酒驾被判刑的第一人,他与高晓松类似,都是酒后驾车酿成事故后被警察带走,他的小面包车在5月2日零时10分造成3车连撞,但无人受伤,体内的酒精浓度是153.2mg/100ml,一审判决为拘役4个月,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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