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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男同学言语性骚扰后,她得到两个截然相反的判决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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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多我一回想起这些伤害就感觉恶心和愤怒。”

*本文为「三联生活周刊」原创内容



2025年2月,一场女性起诉被性骚扰的案件在中国成都与马来西亚分别开庭,得到了截然不同的判决。

起诉者叫刘娅岚,出生于1996年,曾是一名高校教师,2024年停薪留职到马来西亚读博。她指控与她一起读博的同学肖淋在读博期间给她发送具有性骚扰意味的微信。她向两地法庭分别提供了相应的事实材料。

2月20日,在一审开庭后的当天,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驳回了刘娅岚的诉讼请求。判决书中提到,本案中,肖淋在微信中提及“希望刘娅岚住过来、包生活、一起旅游”等,虽然带有一定的亲密性,但结合社会一般认识判断,并未直接涉及性行为或性本质的露骨描述,也未明确表达性胁迫或性威胁的意思。法院认为,肖淋不存在除聊天以外的其他骚扰行为,难以认定构成了持续性的性侵害。故刘娅岚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肖淋行为构成性骚扰。

4月10日,马来西亚反性骚扰审裁处宣布了判决结果,认为“被诉人在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11日期间向申诉人发送短信和视频的行为未经申诉人同意,对申诉人构成冒犯,因此构成性骚扰。”

北京市中业江川(重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杨小庆是刘娅岚在国内的一审代理律师。她告诉本刊,在国内,法律对性骚扰的界定通常有三个构成要件,一是涉及的行为具有性本质内容,二是违背相对人主观意愿,三是造成人格侵害。法院的判决是从这几点出发。杨小庆说,本案确实是她处理过的涉及性骚扰内容最为隐晦的案例。杨小庆告诉本刊,马来西亚是英美法系国家,采用判例法,在判决书中也提到了类似案情的案子,几个案子都被判为性骚扰,因此,本案原告的主张也得到支持。

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吕孝权告诉本刊,两个不同的结果,实际上与国内对“性骚扰”事件的认识程度有关。在国内,“性骚扰”事件在社会上一直广受关注,但真正走入司法程序的数量并不是太多,我国司法体系对于性骚扰的审理和认定也起步较晚。

吕孝权说,2005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首次立法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但并未对性骚扰的含义进行界定。同时,在2019年1月1日之前,民事诉讼中并无独立的“性骚扰”案由,因此,遭受性骚扰的当事人通常以“一般人格权”“特殊人格权”或“劳动争议纠纷”为由起诉,案件的论述逻辑重点往往不在性骚扰上。例如,职场女性遭遇性骚扰后因维权被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法庭上双方争议的焦点可能主要聚焦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雇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解雇,性骚扰可能只是其中的一个事实争议,而不是全案的焦点。

“以2019年1月1日作为分界线”,吕孝权说,在这之后“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成为独立案由,司法实践才取得突破。吕孝权发现,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编 人格权编)》自2021年施行,才首次从国家立法层面对性骚扰做出界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明确责任”。

但在吕孝权看来,这一法条对性骚扰的界定依然不够详细与清楚,导致不同的办案机关存在不同的理解和适用,没有接受过系统性别平等观念和实操审理技能强化培训的法官就可能对法条做狭义解读。吕孝权认为,“性骚扰”中的“性”应该做相对广义理解,如性含义、性内容、性要求、性暗示等。吕孝权告诉本刊,2023年3月,人社部、国家卫健委、最高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第二条在民法典的基础上对性骚扰行为的界定做了进一步细化——“违反他人意愿,以语言、表情、动作、文字、图像、视频、语音、链接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他人产生与性有关联想的不适感的行为,无论行为实施者是否具有骚扰或其他任何不当目的或意图。”但这一参考文本,仅有参考意义,“没有法律强制力”,吕孝权说,司法实践中,办案机关都会优先引用《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来界定性骚扰行为。

在过去的一年半的时间里,从感受到同学的冒犯、到决定起诉对方性骚扰自己,再到经历两场不同的判决,刘娅岚对于女性维权、性骚扰的司法实践也有了新的认识。以下是她的讲述:


口述|刘娅岚

记者|佟畅

编辑|王珊

越矩的同学

2025410在法庭上,当我听到马来西亚法官明确地说肖淋存在性骚扰行为,要向我道歉,我长久压抑的心情才终于舒缓。

肖淋是我的同学。我在2024919日和1210日分别在成都和马来西亚布城起诉了他递交了同样的证据材料。马来西亚开庭是在2月底。在此之前,我已经收到了国内法庭败诉的结果。马来西亚开庭后,我一直惴惴不安地等待着一个结果

我曾重庆一所民办高校的老师20242办理停薪留职,3前往马来西亚国立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学校位于马来西亚雪兰莪州万宜新镇,小镇有些偏僻,许多道路两侧都是丛林,我所在的工程与建筑环境学院的教学楼很漂亮,有红、紫、绿等多种颜色组成。

马来西亚国立大学的校园(受访者供图)

我和肖淋是在校医院体检认识的我当时想多认识一些来读博的中国人。他来陪与他合租的一位女性体检。我俩加了微信好友。肖淋跟我在同一学院,出国前在成都的高校任教。他告诉我他32岁,后来开始打官司我才知道他当时其实38认识后几天我和肖淋有过友好的往来:一块去行政楼交费、分享科研工具。我们还在同班上必修的马来西亚语课

326日,他约我周六去吉隆坡玩,我想着同行的应该还有那位和他合租的女性,就答应了他的邀约。第二天情况开始有些不对劲。我到他家找他,发现与他同住的女士已经回国了。我们两人一起乘坐地铁到了吉隆坡,随后去吃火锅。我现在已经不记得吃饭时我们对话的细节,只记得他当时总把话题往暧昧的角度引,夸我皮肤好,说他听说女人和男人多接吻就会皮肤变好。我一时感觉他有些猥琐,问他是否已婚、离异。他很坦然地告诉我他没有离婚,还有一个七岁的儿子。

这让我感到有些惊讶。真正让我确定肖淋有问题是在我们当晚打车各自回家后,他给我发消息说满脑子都是你,咋办”“梦里再想你。我意识到他是想和我发展婚外情,决定之后与他保持距离。但在之后的十来天里,我陆陆续续收到他的骚扰消息。我感觉一阵恶心。41日,他给我发消息说娅岚若住我这里,就好了!大房带内卫不仅给你免房租,包生活,陪你去图书馆看书,打球逛街还免费为你找文献他告诉我,如果把房子分租给男房客就收900马币,分给女房客则视对方长相定价,租给我则免费甚至倒贴。

肖淋和刘娅岚的聊天记录截图(受访者提供)

我只想躲着他但有时我感觉无处可躲——我们一起上马来西亚语的网课后来,开始给我发一些更加赤裸的信息,比如给我发了一个上半身只穿背心的男子给女子按摩大腿的视频,说娅岚在的话,这个服务我是免费提供的,质量比他这个好还会在我交作业的时间点跟着提交作业,跟我说感觉有缘分我尽量不回复他的消息,想着冷暴力能让他理解我对他的排斥。但他还是频频给我发消息,叫我宝宝,给我发红包。忍耐达到临界值,我给他发消息说你再这样我拉黑你。他当即表示了道歉,但之后几天一直到411日,他仍陆续给我发类似的消息。

肖淋和刘娅岚的聊天记录截图(受访者提供)

414日,我想到这些天他对我的骚扰,给丈夫打电话倾诉。丈夫看了一些我们的聊天记录后,说觉得他神叨叨的,他建议我先把他拉黑几天,之后再拉回来。因为他是学院里同届唯一的中国人,在学校里我确实也不想和他撕破脸。我从小成长于和谐的家庭,研究生毕业后在互联网公司干了一段时间后就进入高校任教,一直以来周围的环境都相对单纯。我不算是有攻击性的人,不想和肖淋产生冲突一些日子后把他从黑名单里移出后,我发现他把我删除了,想来是放弃了我这个目标,我感到安全,就没再继续拉黑他。

两场官司

我是去年8月决定起诉肖淋的。学校6月底结课、7月中下旬答辩完,8月回到国内我感觉自己一直在憋着一股被冒犯的怒火,觉得还是得维权。

原本我没打算马来西亚打官司,但自从我在去年9月开始在成都提交立案申请,就一直不太顺利。律师告诉我,法官给她打了电话,问她是否可以进行庭前调解。律师一边鼓励我说案子的事实还是比较清楚的,同时也告诉我在国内性骚扰不好认定。

来回折腾了快3个月,我感觉在国内开庭无望,才决定走马来西亚的法律程序。律师也是马来西亚国立大学毕业表述很乐观,告诉我马来西亚刚建成一个反性骚扰仲裁庭,就是专门来解决像我的遭遇这类事的。这个仲裁庭的形式有些像国内的劳动仲裁,虽然是独立于民事法庭之外,但同样具有法律效益。

在马来西亚启动司法程序后,国内也立案了。两场官司的开庭时间很近。成都开庭是今年220日,马来西亚则是224日至226日三天。我本来对国内的开庭一直抱着乐观的态度。但我们败诉了。判决书很短很简单,除了判定肖淋对我的言语不具有性本质,还提到我在聊天中曾表示再骚扰就拉黑,但后续仍与肖淋存在微信互动,并未实际拉黑或明确终止联系本院难以认定构成了持续性的性侵害

这之后,我一直沉浸在打击与焦虑中。吃饭没有胃口,就啃几块面包,喝甜饮料维持营养,入睡需要依靠药物,醒来后总是头晕和尿频。每天白天醒来,我就坐在桌前对一对准备法庭上的陈词,在纸张上做笔记、查单词做标注。 为马来西亚的开庭做了充足的准备,还特意买了一套符合当地人保守审美的西服套装。三天开庭,每天9开始,我7点就起床准备打车,8点半就和律师到达等候。

马来西亚妇女、家庭和社区发展部反性骚扰审裁处审理了刘娅岚起诉的案件(受访者供图)

开庭的地点位于马来西亚妇女、家庭和社区发展部反性骚扰审裁处,这个部门位于马来西亚的布城。审判庭内部布置得很温馨进门正对面坐着三位陪审团成员,都是女性。中间是主法官把控整个流程,另外两位是专家学者负责记录、讨论,偶尔也向我们提问右边的桌子后坐着一个既是安保又是助手的男性,还有一位翻译。我和被告的位置被安排在左边,离得比较远。

肖淋第一天没有出现。我告诉陪审团在国内败诉的情况,说如果在马来西亚不能开庭,那就没有人能证明我的清白了。说到激动处,我还在她们面前哭了出来。第二天上午肖淋依然没来,我听到工作人员给他打电话提示说就算他不来法院也可以照常判决。到了中午,他终于到了

就是时,我好像才第一次认真打量肖淋。他整个人看起来偏圆钝,脸、嘴和鼻子都是圆钝的,还有大肚腩。他穿着一件休闲衬衫和短裤,在场其他人都穿着正装,这让我感觉他很不尊重这个场合。在肖淋开始陈述时,我才意识到这个人如此恶劣说我经常翘课、穿超短裙,说我们在吉隆坡吃饭那天,是我说自己因为接吻多所以皮肤好,说我还跟他聊天时说起我愿意做有钱人的情妇。他还拿出拍我打高尔夫时的照片,跟法官说我摆出魅惑的姿势叫他帮忙拍照。

我气得手抖。我记得法官问他,为什么在我表示过拒绝后还发那些微信。肖淋回答说因为他对我有好感。他的语气听起来很自信和正当开庭到等待判决的两个月里,我经常回想庭审时的细节,想是不是哪里没有表达清楚,漏了什么。比如在我和肖淋交恶后,有其他的中国朋友曾提到他,我当时跟朋友说我认识这个人,觉得他很烦,不想和他接触。如果我举这个例子,是不是也能证明我一直在躲避、抵触肖淋。

刘娅岚开始维权后,肖淋曾联系她道歉(受访者提供)

胜诉以后,我的心情才逐渐平缓。宣判当天,法官递给肖淋一张道歉书,叫他在纸上签字。他说自己不会为性骚扰道歉。从审判庭回到家后我细细阅读判决书,内容比在国内的详细,对于事件、说理都陈述得很清楚,除了记载了我们在庭上举证、辩论的过程,还列出了关于性骚扰的法律框架,根据2022年《反性骚扰法(840 号法案)条的定义,性骚扰是指以任何形式(无论是口头、非口头、视觉、手势还是身体接触)对某人实施的任何不受欢迎的性行为,该行为具有合理的冒犯性或侮辱性,或对其福祉构成威胁。

判决书中也举了3个过往性骚扰的判例。比如有一个也是以短信的形式,一方给另一方发:“ 不打算再娶别人,但你永远不知道......你知道男人的欲望是什么吗” 。我注意到也有一个案例是女性骚扰男性,这让我觉得马来西亚反性骚扰法庭的设置还是很全面的。

在法庭之外,这件事引发的与肖淋的纠纷同样消耗着我的心力。自从我20244月遇到了肖淋的骚扰,我跟身边许多朋友都倾诉过这件事,一些年长的朋友劝我不要追究,以免遭到报复。我也曾跟母亲抱怨说我遇到一个骚扰我的烂人,想告他。母亲立刻变得紧张,劝我不要这样做,免得引来种种麻烦,让我忍忍就过去了。

《她和她的她》剧照

有时我也会思考肖淋编排我愿意给有钱人做情妇的事情。我在想,可能他看到我的日常穿着、我背的名牌包,猜测我是一个很追求物质的女人。实际上我的家境比较优渥,父亲给我的零花钱很充足。这一年多我一回想起这些伤害就感觉恶心和愤怒。我在网上看到过不少关于女性权益受侵害的事件,也注意到一些对当事人审视的声音。比如看到女性在深夜被尾随后,有网友评论她衣着暴露,或是指责她很晚出门。以前只是觉得愤慨这次事件后,我才有了切实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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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小雅 / 审核: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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