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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迷惑一朝揭开:为什么我们有生死?

作者:王建平

2020-11-19·阅读时长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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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论第五部》(113)
生存竞争逻辑模式和感知愉悦逻辑模式的来由
我们是按逻辑来确定事物存在秩序的,我们必须按照逻辑秩序来解释事物的存在。事实上,我们一直有两套逻辑模式的存在,一套是本来就存在的感知逻辑模式,这是非人为的自然存在的逻辑规律,比如:大、小、多、少、远、近、热、冷、黑、白……等等感知信息形成的自然逻辑,大不能装进小里、多与少有数量的区别、冷与热有温度的差异……等等,这就感知形成的逻辑秩序,我们只能按这种逻辑秩序来认识存在和把握存在,这套逻辑就是存在的基本逻辑。然而,我们在认识事物存在的过程中,我们的精神意识对存在事物的感知信息有了概念化的加工,在概念化的运行过程中,我们的主观意识产生了,我们主动地用抽象的意识去解释事物的存在,我们在抽象化的概念运行中也生出来一套逻辑秩序,我们用这一套主动的、主观的逻辑去重新解释事物,这就是我们的主观逻辑模式。

主观逻辑模式的逻辑秩序是来自于基础的感知逻辑秩序的,主观模式是运用感知逻辑做材料,组装起人为演绎的逻辑秩序,也就是说,用感知的经验来组织抽象的概念逻辑,具象的存在是感知的,抽象的逻辑运行是主观的。比如说,树立起一个生命的概念,这个概念就不是感知的,生命无法被感知。但生命所在的主体的存在形态是被感知的,如呼吸、运动、进食、排泄……这些具体的存在形态就是感知的。把这些具体的感知形态组合成抽象的概念,就是生命。生命就有生命的存在原理、存在规律,更有其存在逻辑。生命的逻辑在感知逻辑中是没有的,我们为了要让其得以存在,必须人为地将它制造出逻辑来。比如死亡就是专为抽象的生命概念制造出的逻辑,又是一个抽象的非感知概念,即我们既感知不到生命是什么,也感知不到死亡是什么。但生命必须死亡是逻辑的要求,否则生命就不成其为生命了。
就这样,我们建立起生命的概念,就必须为它建立相应运行的逻辑体系,这个逻辑体系又非得在感知的现象中找到对应的依据,于是,正在感知的生物就是有生命,停止感知的生物就是已经死亡。显然,用感知的事实是不能解释生命的逻辑的,生命与死亡都不能感知,只能认知,它们只能在我们的意识中存在,不能存在于感知的事实中,特别是死亡,为了让其可现为感知事实,我们便在意识中创造出依赖现实经验的感知事实:地狱、冥界、天堂以及灵魂与鬼魂等死亡之后的存在形态。

生命不但有死亡,还有因其独立存在而形成的竞争生存,所以,生命逻辑就扩展成生存竞争逻辑模式。人类就用这套意识模式来解释自己的行为,确定和世界的关系。因为生命的目的只能是自己的存在,所以生存就是目的,即我们活着就是为了存在和繁衍。一切竞争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生存,但逻辑存在的死亡又是生存的终止,这就造成了必然死亡的生存这个逻辑矛盾。这种矛盾性逻辑在生存逻辑中比比皆是,这就是我们主观制造人为逻辑的严重后果。
人为建立的逻辑体系并不能自洽,它自相矛盾的地方就是我们人类的灾难。必然死亡的生存祸害了人类千万年之久,我们一直以为我们无法不为生存活着,无法不执着生存走向死亡,死亡的痛苦就是无中生有逻辑的结果。生存竞争的艰难并非是存在原有的安排,也是生命逻辑制造的恶劣事实。而感知愉悦逻辑模式并非是我们人为的制造,它就是存在亿万年的法则、规律与目的。所有的生物都在这个模式下存在,愉悦就是存在的最佳状态给予生物的感知意识反映,愉悦状态就是存在与生物互动的最佳状态和共同目的。感知逻辑是存在本身的运动规律和变化秩序,这套逻辑完全自洽,绝无丝毫矛盾冲突,否则,它不会运行数亿年时间不变。

一切均以感知事实和感知结果为准,我们的精神意识虽对感知信息有加工过程,但最终仍然得归于我们最后的感知。感知才是我们最根本也是最真实的存在,而人类的归宿也就在这圆洽于万事万物的感知中。感知逻辑是存在的基础性逻辑,也是谁也改变不了的逻辑,因为我们的生物属性决定了我们的存在角色。生命逻辑带来的波动只是时间长河中短暂的一瞬,我们还得回到存在本来的逻辑轨道上来,因为,存在的感知逻辑才是永恒的存在。(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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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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