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联邦总统、副总统、全体文官,如因叛国、贪污、其他重罪或严重轻罪被弹劾并被确认有罪,应予罢免。”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三款写明,“向美国宣战,或帮助、抚慰敌人 ”即为 “叛国 ”,贪污罪则可参照普通法相关条款。但是 “其他重罪或严重轻罪 ”的说法既简洁又含混,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成为舆论争议的焦点。
07-07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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