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文明的方方面面,都是建构的,包括所谓的人生而平等,但简单的参与和投票,行使这个权力的起始不足百年,从法典法条的意识开始确立,权力回到失权的性别,也不足百年,而现实的执行,滞后更加普遍。即便是被禁锢于家庭,也依然是“这里”的日常。那个几乎被传播成一个梗的“被婚内男性-配偶,打成终生必须挂粪袋”的受害者,那个贺姓的施暴者,今天,正好在今天,二审只被判11年,也就是稍微操作即可9年,受害者本人说即,她的生命不足十年。。叹息。。如果能暂且看看别处,依旧没有重获失去权力的“半边天”,在西方的情况依然远远不达好的。这些让人看了打不起精神的现实,和书籍,可能我也很难连续阅读。总得喘口气。可能还得自我麻痹一下,才能好一些。
09-09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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