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四年的《退伍军人权利法案》(GI Bill of Rights)是新政期间美国最重要的立法之一,旨在为一千六百多万退伍军人提供失业保险、低息贷款、高等教育及职业培训学费补贴等一系列福利。一九四八年的联邦经费有百分之十五用于安置退伍军人;截至一九五五年,已有二百二十五万退伍军人在法案资助下进入大学接受高等教育、五百六十万退伍军人进入技术学校接受职业培训。这项法案令退伍军人成功融入市民社会,并培养出规模庞大的中产阶级与技术人才队伍,对战后美国繁荣的贡献无法估量。
06-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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