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重新开张的王府井书店有个颇有历史意义的举动,购物小票上分列了价款金额与税款金额。标价100元的图书,小票清楚标示其中价款金额为87元,税款金额为13元。它实际提醒你,你交书款时实际已纳了13%的税(电子、音像制品的税率为17%),也就是说,在你买书时候,已是“纳税人”了。
05-12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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