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读

1946年1月,新成立的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通过了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宣布将全国领土划分为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波黑、黑山和马其顿六个人民共和国,各共和国政府彼此平行

05-12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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