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问题在城市居民3.7万亿元的收入中,这一块比重最大,同时又最模糊,因此需要对这块财富的分配加以认真的分析。在这一块中,有一个部分是‘工资总额’,按照统计部门的标准,‘工资总额合计’是指国有、集体和其他所有经济单位的职工工资总额合计,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在2002年,工资总额约1.2万亿元。3.7万亿元去掉1.2万亿元,还有2.5万亿元。这2.5万亿元包括城市中的个体职业者的收入,包括股息、利息、租金等收入。但我们知道,这几块加在一起,远达不到2.5万亿元。也就是说,城市居民收入中,有相当一部分处于灰色状态,不过我们尚没有办法知道确切的数字或比例。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即城市居民收入中,除了工资总额部分是处在国家的监控之下外,其余的2.5万亿元,即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3,是处在国家的监控之外的。除此之外,我国每年还有相当数量的存量资产介入了分配,其中最主要的是国有资产的流失和在强征农民土地上获得的级差地租。如果将这个因素考虑在内,每年以不规范的方式分配的财富比例是相当大的。”
06-18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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