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卡#听了这一讲,真是感觉难怪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的角度批判过婚姻制度。也理解郝律师为什么说提钱不伤感情,否则就是高平和金钱都损失吧。虽然分割时要看双方的出资,可是很多香港电视剧里富家女为了给穷小子面子,把自己家的钱转给穷小子,再让穷小子出资,这样就是法院能清楚判别钱的真正来源吗?还有郝律师讲到结婚时间越长,就越可能计算为二人贡献,可是不出钱的一方不用交租金吗?郝律师留的思考题,我觉得应该是双方按份额平分,因为还未结婚就购房,且还未结婚就分开,那就是一个合伙购房的关系吧?那就应该按出资份额分割。
04-02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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