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读书
2020-01-03·阅读时长14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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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已购买,请登录文/陈 飞
顾予咸在即将走向刑场时得到朝廷的赦免,是整个 “哭庙案 ”中唯一死里逃生者。这种只有小说戏文中才有的 “刀下留人 ”情节,竟然发生在当日杀人如麻的恐怖现实里,不能不说是个奇迹,连顾予咸本人和本案制造者朱国治都大为惊异。
《辛丑纪闻》(以下称《纪闻》)载:“顾予咸者,字小阮,号松交,丁亥进士。初任宁晋令,聿著循声;后调任绍兴府山阴令。先是,绍属多 ‘白头贼 ’—其党以白布裹头,故名,实则饥民也。肆行抢劫,以致田野不辟,灾荒频仍。制府议行剿净,松交则力保,以招抚为己任。遂立限状,以止军行,如逾限不平,请以己身甘当军令。
于是,单骑赴贼巢,开诚晓谕。数日之间,贼尽解散,不下数十万,归农耕作。是秋丰收,府境大治,举‘天下卓异第一 ’,内升刑部郎,转吏部铨曹。(顺治)十六年,以病归里,杜门不与外事。立‘少年面社 ’,奖励后学,教育英才,非郡中有大事,则不出。筑小圃以自娱。”这段记叙意在突出或暗示:顾予咸是 “本朝 ”擢取的进士、钦命的官员,为官廉明,治政有方,尤其视民如伤,勇于担当。后来任职刑部、吏部,有京官的背景和人脉。正当仕途升迁的良机,却生病归里 —回到老家吴县(一作长洲),虽“杜门不与外事 ”,却又 “非郡中有大事则不出 ”。这些皆与 “哭庙 ”事件息息相关。
顾予咸死里逃生、痛定思痛,写下《遭难自述》(一名《雅园居士自叙》,下称《自叙》),中云:“(顺治十五年)冬,转考功司员外郎。正郎李君(崇稷 —原为小字,下同)方以终养请,而外计之册麇集,余当掌计。因念功司典剧,昔贤如陆贽、裴
,才望过人,犹兢兢其慎;余以中才居其会,即洁已若不及,恐以膻名浼之。遂决计以病请,得旨予假。”原来他的称病归里实为避嫌畏祸,宁肯放弃吏部要职和正郎缺位(可以超升)的良机。这是一般人所难以做到也难以理解的,弄得 “―时奇之者半,迂之者半,是之者亦半 ”。这里的 “奇”“迂”“是”,正可体现顾予咸性格的三个要素:特立独行、选择果断、固执己见。这样的性格既决定了他的言行,也改变了他的命运。
正所谓 “树欲静而风不止 ”,就在顾予咸回乡养病期间,“哭庙 ”事发,这样的 “大事 ”,他怎能 “不出”?实际上他不仅参与了,而且介入颇深,其“致命 ”节点,就在他严词拒绝朱国治的 “求情 ”。据《纪闻》载:“哭庙后,道尊访于松交。松交曰:‘任知县似不可使知牧民之责矣。’抚臣知其言,衔之,故及于难。”顺治十八年(一六六一)二月初四日,苏州(主要是吴县和长洲)诸生(秀才)先至文庙 “哭泣 ”,继而至府堂 “跪进揭帖 ”,要求惩办 “贪酷 ”县令任维初,此即 “哭庙 ”。巡抚朱国治当场下令逮捕诸生十一人,与任维初一并交道台王纪 “研审 ”,任维初随即招供 “贪酷 ”罪状并明言是为应付朱国治的 “索馈 ”。朱得知后,立刻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以图自保(连同任维初),向顾予咸 “求情 ”即为其应对措施之一。此处所记王纪拜访顾予咸,当是受朱国治指使前来请求顾的支持,而顾则明确答复:任维初贪赃枉法,应当撤职法办!其立场完全站在
“哭庙 ”诸生一边。朱国治忌惮顾予咸的地位和影响,更加忧惧不安,遂亲自登门。《自叙》云:“当抚(某)之莅吴也,一日猝至,余实他往,疑故谢之,不怿。翼晨,又来。摈从密语,语移晷。大都皆讲情,而余又答以道义。退而言曰:‘此老倔强,利不可动,将来必长短我!’而杀机伏矣。”抚某即朱国治,其地位和权势皆在顾之上,可谓屈尊俯求,如此不讲 “情面 ”,让朱情何以堪?他虽然隐忍未发,却早已衔恨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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