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秦老师
2017-11-28·阅读时长5分钟
如果有人问世界上有哪两种人对火锅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要我说是四川人和留学生。四川人不说即明。四川地势阴湿,一入冬,再厚的衣服都抵不住的湿冷之气只有火锅这样的食物可以蛇打七寸,驱寒暖胃。我前两年曾在重庆游玩几日。慕名前往号称重庆第一的一家火锅店,痴痴苦等3个小时,总算熬到位置。
大勺的蒜泥,浇上满满的香油,一些糖,些许调味盐,些许耗油。颜色艳丽的青色葱花香菜撒一把,齐活。在牛油香味四溢的红锅里,趁热捞出来熟度刚好的百叶,沾着调好的料。一定要趁着烫嘴吃,龇牙咧嘴地让食物在口腔里翻来倒去,狼吞虎咽地吞下,才算是不辜负这份火辣。
可是,一顿这样让人食欲旺盛的饕鬄之筵,却让我有些郁郁寡欢。我后来才想明白,再好的食物也应该和对的人一起分享吧。几年光阴飞度,朴树的那些花儿唱的真好:“他们在哪里啊?他们都老了吧?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亲爱的朋友们,在世界各个角落的你们,一切都好么?
这篇文章,献给我最真诚的朋友和远在异国留学的学子们。
刚上大学那会,人生地不熟。买Burger King的路上,碰见新生签到时一面之缘的学长,挥手示意。李是重庆人,个不高,微胖,浓眉大眼,性情爽朗好客。他问我,干嘛去。我说买口吃的。他说,买什么买,跟我走,我那吃火锅去。因为他,我第一次接触“留学式”火锅。
一进屋,李的女朋友在灶台煨着小排骨。我凑近看,葱段和姜片浮在水面,排骨玉白。我问李,不是吃火锅嘛?李说,“待会你就知道啦。我识趣在旁,帮着洗洗蔬菜。” 食材整理妥当,陆陆续续来了五六个人。
李端于是拿出一个电火锅,在上面灌了些食用油,待油加热到六,七分热的样子,倒入大把的小米辣和四川花椒。李跟我说,这都是他从四川特意带过来的,华人超市也买不到。伴随着高油温刺激出的花椒,辣椒的香气,李把刚刚味好的小排骨下入锅中,调低火温,待排骨焦香,下火锅底料,然后大火把底料炒散,炒熟,随后加滚水。排骨的焦香伴着着火锅底料复合的香气绕梁,口水不自觉地吞咽。
李邀我们入席,介绍一圈,大家逐渐熟络。吃着火锅,唱着歌。然后,然后怎么就没人吃排骨呢?我心里狐疑,问身边的朋友,他说你第一次吃老李做的这个排骨吧?这个排骨,要最后吃,等汤汁都被吸进去了,炖烂了再吃。我恍然大悟。席间,认识了三两个新朋友,说了一些彼此照顾的话,喝了些意气相投的酒。酒空了,有到岁数的学长默默下楼去续。人醉了,有搀扶离席的朋友。我感慨这样来自天南海北的温柔,这是我们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对于身边同胞的担待,是我们天性中最自然的善良。
我是个特别馋的人,就算喝了酒,交了朋友,心里胃里巴适的很,还是惦念着那些刚入锅时的小排骨。期间筷子几次触到,都提醒自己,留着最后吃,最后吃。在大家酩酊大醉,抑或酒足饭饱的时候,我才默默夹起一小块排骨。微微张开嘴,放了进去。排骨裹挟着火锅浓郁的汤汁,口感酥烂,脆骨的部分清脆弹牙。我闭上眼,缓慢地咀嚼,吞咽。那是我吃过最好吃的排骨,没有之一。那也是我第一次在异国孤寂的时候,体会到食物带来的慰藉。准确的说,是你们带给我的慰藉。
随着环境的熟悉,朋友也渐渐多了起来。我和几个好友一起在外租了房子,当起了邻居。都说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可是对于做饭这件事情,我们五个男人,怎么都赛不过一个李。杀手是最爱做饭的那个,我们是遭殃的那个。周末大家起来的都比较晚,脑子清醒也是午后的事情了。杀手前夜答应给我们做顿丰盛的午餐,所以很早就开始在厨房忙活。而我们一个个清醒的原因,是这样的:报警器想了,过一会,烟味弥漫整个房间。再过一会,报警器又响了,然后听见杀手骂道“操,锅不能用了。”
我说,还是吃火锅吧。大家赞同,杀手认怂。离家10分钟车程的华人小超市,材料齐全。我们彼此记得住每一个人的喜好,因为吃的次数实在是多。杀手喜欢吃肉,而且配料一定要有芝麻酱。我们剩下的人也是肉食动物,各类鱼豆腐,鱼丸,蟹足棒,豆腐泡不一而足。当然,还有一点点无根菠菜,用来安慰自己,我们吃的很健康,我们都在吃蔬菜。
我大学的城市在美国中部。冬天很冷,积雪很厚,世界很白。我们小心翼翼驱车回家,我不会打游戏,只能去厨房洗菜,准备材料。他们全体开黑。待材料准备完毕,火锅烧起来了。我说,吃了。这时候就会收到特别整齐的回音,等会,刚开局!吃的时候,大多也是夜晚。所以,我至今对英雄联盟这个游戏不是很有好感。我感慨,有许多个这样的夜晚,屋外夜风很大,夜水很凉。屋内,是一群这样的年轻人,借着酒精和梦想,围坐在火锅旁。我们彼此成长,学会彼此担当。
现在回想起这些片段,我的嘴角依旧会泛起微笑。我回头看自己大学时最难忘的时光,似乎都跟火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大学毕业前那顿饭,思来想去还是吃火锅。我当时决定到云南支教,去意已决。身边的好友,有留下来找工作的,有回自己家乡的。我们都宽慰自己说,现在交通这么发达,哥们随时能飞去看你,都不是事儿。现在我才明白,当时的话是多么自欺欺人。世界是越来越小,可我们是越来越忙。忙到连给家里人打通电话的时间都少,遑论那些当年的肝胆相照?
这件事儿,当时只有王看的明白。王是上海人,为人精明又厚道。那次吃火锅,我们都喝多了,王是不擅表达感情的人,他那天,拍了拍我,借着酒意,跟我说:“我这个人,不爱说那些肉麻的话。今天我说这一次。我把你当朋友,今后,无论你在哪,过的怎么样,你都是我的朋友,一辈子的朋友。有事情,就说话。你要回国,我要留在这,之后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见面,但是在我心里,你这个朋友,我认定了。”
王说完,干了杯酒,用筷子刀了一口火锅里的剩菜吃下。他眼中含泪。我拍拍他肩头,我说,别说了,我都懂。火锅的蒸汽,不断地向上升,桌上空落的酒瓶,剩菜,七歪八倒的我们,似乎都在那个晴朗的夏夜不断上升,不断告别。自那以后,我和王再未见过,却也时常联系。那次火锅的味道,在我记忆中已经难以捕捉。但我记住了那天,每一个人的欢笑和泪水,每一个人那些真诚的话。那是我们对彼此最珍重的祝福。
相信每个人在成长的历程中都有这样的一个意象,高晓松把他们的年代称作白衣飘飘的年代。而我们的年代,是热辣的,奔放的,荒腔走板的,年少轻狂的。那时的我们,吃着火锅,唱着歌,对生活只想说一句:“老子吃火锅,你吃火锅底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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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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