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读书
2019-08-16·阅读时长1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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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什么是人的尊严,为什么要维护人的尊严,人的尊严与人的理性、自由、权利和价值等有什么关系,这些问题往往是哲学家聚讼纷纭的焦点。在西方,从斯多亚派到中世纪基督教,从文艺复兴到近代道德哲学(如康德),尤其是 “二战 ”以后的当代社会对人性和社会伦理的重新思考,都在强调人的尊严对于人生和人类社会发展意义的同时,从理论上对这个概念进行了多层次的思考。程新宇的著作《人的尊严和生命伦理》,就是在她二十多年锲而不舍地思考和钻研生命伦理学(特别是医学伦理学)的基础上,运用长期积累的德国古典哲学和西方宗教哲学的知识功底,结合当代国内外伦理学界、医学界、心理学界、法学界、社会学界和哲学界有关该问题的各种争论的观点和意见,而对人的尊严问题的一次集中攻关。该书在全面清理历来学者对尊严问题的模糊观念的同时,重点对康德的尊严观和基督宗教的尊严观进行了深入的理论探讨,这是了解西方传统尊严观最不可忽视的理论前提。
除了对西方思想史上有关人的尊严问题的驾轻就熟的知识储备之外,作者对当代生命伦理学讨论人的尊严时所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也有广泛而深入的了解。在这方面,作者把讨论的重点放在生命伦理与现代身体理论的密切关联上,这涉及对于什么是 “人”的重新理解,并且展示了诸如胚胎、婴儿算不算 “人”,精神病患者、失智者和植物人、尸体有没有尊严,为什么要尊重死刑犯的人格,身体和 “人格 ”到底是什么关系,赞成自杀和安乐死的理论根据何在,堕胎、基因改造和器官移植的伦理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很具体,也很棘手。作者没有直接提出针对这些问题的现成答案,但她对现有各种形形色色的解决方案提出了尖锐的质疑,并通过历史的和逻辑的分析指出,所有这些疑难的产生,根源在于西方传统的身心二元论始终纠缠着学者们的头脑,必须借鉴当代西方身体理论(如福柯等人的后现代身体理论,包括女性主义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及中国古代哲学和医学的身体理论,来为此寻找新的解决思路。作者提出的另一个论点是,不把人的尊严问题视为单个个体内在的问题,而是考虑到个体在时间上的连续性和空间上的社会关系,有些疑难就会迎刃而解。这些见解都是富有启发意义的。
我以前很少把人的尊严问题作为一个学术问题来研究,通常是将其当作思考其他问题时的一个修辞手法来对待的。程新宇的研究使我获益良多,一个是对于尊严概念的历史沿革有了一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另一个是意识到了该问题在当代生命伦理学中的重要地位。在这里,我想根据已获得的这些新知来谈谈自己的看法,看能否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有所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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