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爱乐
2019-07-04·阅读时长8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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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矛盾的声望
1867年巴黎世博会开幕,福楼拜、小仲马、屠格涅夫等艺术家们皆期待一位作曲家。此人带着刚刚改编为管弦乐配器的圆舞曲而来,这首乐曲在这场盛会中一炮而红。五年后的波士顿,这位音乐家又在可以容纳上万人的场地中演出,场地本身几乎是因他的到来而敷设的。这一年他的访美演出有十多个场次,连牵扯到的演出与工作人员也达到了上万人次。在那个年代,这样的规模可称得上是对一位世纪巨星了。
勃拉姆斯、布鲁克纳皆给予盛赞。指挥家汉斯·冯彪罗视其为“魔术”。甚至连瓦格纳也将其夸耀为欧洲音乐的巨匠,甚至用“万岁,从莫扎特到施特劳斯的经典艺术们。”来形容他的作品。这个被瓦格纳拿来与莫扎特并列的人,就是约翰·施特劳斯,那首世博盛会中的圆舞曲即《蓝色的多瑙河》。歌剧艺术研究学者马塞尔·普拉维(1911-2003 出生于维也纳的著名波兰裔犹太戏剧学家)将施特劳斯在世界的影响力总结为:“很少人听过奥地利,很多人知道维也纳,人尽皆知约翰·施特劳斯。”
但施特劳斯同时又被贴上了“商业音乐家”的标签,在19世纪末期,一些评论家甚至拒绝将其与当时的音乐大师们并列,他们瞧不起这种音乐创作方式,因为施特劳斯最具代表性的圆舞曲作品像是由一个个小段落组成的串烧,主题之间的转调与衔接也非常简单。从音乐分析的角度来讲,几分钟的长度就好像百年后的“流行音乐”一样,能够让所有听众毫无门槛地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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