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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任的晚期风格

作者:读书

2019-04-12·阅读时长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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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张莉

对于大陆读者而言,小说家刘大任未免有点儿陌生。他出生于一九三九年,是台湾左翼现代主义重要作家之一,一九六○年,当他还是台大哲学系学生时,就在《笔汇》发表《逃亡》,从而进入台湾文学界,并且参与了《剧场》及《文学季刊》的编辑工作。事实上,他和白先勇、陈映真一起都是当年台湾文坛活跃的创作者。一九六六年,他进入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转攻现代中国政治史,后因参与“保卫钓鱼岛”的政治活动而放弃博士学位。一九七二年,他进入联合国秘书处工作,直至一九九九年退休。之后,他重新归来,创作了《枯山水》《当下四重奏》等作品。这些作品有强烈的感时忧国的气质,有我们熟悉的家国情怀。某种意义上,对今天的我们而言,有关刘大任的阅读类似“久别重逢”,但是,他又不是简单的归来,确切地说,刘大任的文字之于我们是“别后重生”。

《晚风细雨》里收录的是关于父亲与母亲人生的两部中篇。父亲是抗战一代,是“建设派”,但避居台湾的工作与生活,可算得上节节败退。小说写到父亲一九八七年回内地探亲,回到老宅、旧居,拜谒祖坟,实在有“历历在目”之感。老人晚年有着种种不堪,他在理发厅里按摩解决性需求而成为发店小姐们的笑柄。而母亲的一生,则是沉默隐忍又藏有巨大秘密的一生。她曾出轨并生下孩子,之后,结扎了输卵管,内心几度挣扎,晚年为身上的风疹之痛所苦,唯有来到教堂才能求得心灵安宁。

个人遭际和民族国家命运在《晚风细雨》中黏结在一起。在家与国,个人记忆与集体记忆之间,刘大任触摸到了那独特的暧昧之处,“在理性的穷途末路与超理性的雷殛电闪间,有一个暧昧领域”。他意识到:“人心里可能真有些东西,连历史都无法阻绝。”那是什么东西呢?也许是父亲晚年遗物中的欢喜佛,也许是母亲晚年身上挥之不去的皮癣,这些细节使小说有了切肤感和血肉感。小说固然写的是家国情怀,但又有人间血肉气。小说家以此在纸上重塑了父亲和母亲的“肉身”。

“中国性”是刘大任小说中极为强烈的特质。小说集《枯山水》中的诸多标题,“无限好”“处处香”“骨里红”“惜福”“孤鸿影”都有某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况味。这些作品的题目及内容融汇了中国古诗及古画的意境。《西湖》尤其令人难忘。小说关于特殊年代,“文革”时期。“我”来到大陆,遇到了一位生活在杭州的女子云英。见面时,她对“我”说起并蒂莲,“杭州人一向把一枝两蕊的白荷看得最为珍贵,只可惜这几年,稀有品种不知怎么的,好像知道世道人心似的,都拒绝开花了”。云英渴望离开中国,最终通过与“我”的好友翔和相亲的方式去美国。但是,到了美国的云英与翔和相处并不愉快。她写信给“我”,感叹与翔和并不是一类人。但“我”没有回应。多年后,报纸上传来赴美多年的云英和翔和双双自杀的消息,并留有遗言二人自愿赴死。而临终时的云英,“颈部有化妆难以掩饰的指痕”。那指痕是谁的?这是小说的谜团。小说的结尾感叹:“是翔和的手指也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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