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读书
2019-04-11·阅读时长1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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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已购买,请登录文/伍婷婷 郑少雄
一
晚清以来席卷中国的民间教派宗教一直是本土学界未能充分展开讨论的一个话题,一方面有其意识形态上的约束,比如民间教派长期被称为“会道门”、秘密教派、秘密结社等,另一方面也有是否可以视其为宗教以及用何种方法来研究的纠结。虽然意识形态的偏见尚未完全廓清,但至少一道窄缝已经慢慢开启,陈进国的《救劫:当代济度宗教的田野研究》(以下简称《救劫》)一书的出版就是证明之一。至于民间教派是否可以称为宗教,自从杨庆堃提出“制度性宗教”与“弥散性宗教”的分类后,大体上也已经解决了,不同的研究者可以在从“制度性”到“弥散性”的连续光谱上各自寻找其定位,如欧大年(D.Overmyer)常常把民间教派归为弥散性(民间信仰)的一端,而陈进国就视其为制度性的一端,或正在向制度化演进。而在以什么视角来讨论民间教派的层面上,欧大年是研究中国民间教派最绕不开的人物之一,他在比较国际学界对欧洲民间教派和中国民间教派的研究时,委婉地批评了“以社会学和马克思主义的解释为背景”的研究取径,认为这样的研究是把宗教运动简单化约为社会运动,把宗教视为教派领袖为实现政治目的而利用的一种手段,没有承认宗教信仰本身具有塑造事物的力量。换言之,研究民间教派,应该意识到这是人类在追求一种神圣现实,对民间教派的研究应该让它回归到宗教自身的脉络中来(欧大年:《中国民间宗教教派研究》,刘心勇等译,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九三年版)。欧大年持这一观点,一方面固然因为他是个宗教学者;但另一方面,是为了替中国历史上的民间教派运动去污名化,他认为历史上的民间教派实际上大多是和平、非秘密结社、没有明确社会政治纲领的宗教运动本身。
同为宗教学者,同样抱着为民间教派运动正名的目的,陈进国却选择了被欧大年批评过的这个方向,只是更准确地说他选择的是宗教人类学的进路。表面上看,宗教人类学和宗教社会学的具体旨趣、研究方式、理论关怀虽然不一样,但究其本质是一致的,两者关心的不是信仰内容和宗教体验本身,而是信仰实践、宗教体系如何镶嵌在社会中,受到社会的建构,又反作用于社会,也就是它们在社会中可见的“生与死”。更进一步说,宗教人类学研究宗教,实质是把宗教视为一个趁手的研究对象或范畴,真正目的是借此透视宗教所由生成的那个社会和文化。在这个意义上,作者的方法会奏效吗?一方面,宗教学者的人类学探索究竟能够提供什么样的洞见,让我们同情式地理解这些历史上“危险”的教派团体在当代生活中的命运?另一方面,他历十数年之功搜集到的这些不同地区的民间教派个案,究竟在何种程度上有效反映了中国社会的历史及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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