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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绒服太土?多么陈旧的想法

作者:杨聃

2018-11-21·阅读时长7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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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 Sixty 亮面羽绒服


被“洗白”的潮流绝缘体

埃迪·鲍尔(Eddie Bauer)恐怕不会想到他那件1936年的发明——绗缝羽绒服(The Skyliner),有一天会成为巴黎T台上的潮流单品。别说他了,早个几年,那些裹着羽绒服穿梭于秀场后台和出租车之间的明星、模特或者时装编辑,也绝不想被拍到剪影犹如米其林轮胎的狼狈景象。然而,还是那般臃肿的羽绒服,地位却今非昔比。从Chanel、Prada再到Fendi,2018秋冬季都有羽绒服款式。它早就从浑圆一坨的样子进化出不知道多少个版本。

Chanel沿袭了经典外套的剪裁,Prada像一件oversized套头连衣裙,Fendi的大翻领披肩一如往常般贵妇。不仅如此,Marques' Almeida不对称的造型和超大号曲别针状的搭扣增加了它的街头风格,Vetements营造了高领羽绒服套上短袖T恤的叠穿错觉,相比之下,Off-White虽然稍显偷懒,其水银灰金属质感搭配流线形收肩设计,也算是为保证吸睛的同时不造成视觉膨胀做出了努力。


波司登x TIM COPPENS系列


在被这波设计师看中以前,计算充绒量和蓬松度来御寒的羽绒服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跟时尚绝缘,并且只限于运动或户外品牌生产,如法国的Moncler、德国的Jack Wolfskin、加拿大的Canada Goose、美国的The North Face等,其中,如今高居鄙视链顶端的Moncler和Canada Goose在将羽绒服推上时尚巅峰的历程中可谓居功至伟。

据说第一个爬上珠峰的劳里·斯基雷特(Laurie Skreslet)、阿拉斯加狗拉雪橇大赛得主兰斯·麦基(Lance Mackey),以及南极科研中心麦克默多站的工作人员,穿的都是Canada Goose。这家以制造极地防寒服装起家的品牌创建于多伦多,生产地只限于加拿大,加上采用了优质的白鸭绒及郊狼毛的领饰,售价居高不下。在专业领域“小打小闹”了50来年后,该品牌开始与电影业交好,毕竟好莱坞一向都是有时尚话语权的,如果没有马龙·白兰度和玛丽莲·梦露在电影里的引导,Levi's只是美国西部的工装,不会与“酷”和“性感”沾上什么关系。起初,Canada Goose并没有出现在电影里,而是有点“后勤保障”的意思。美国女演员加布里埃尔·尤尼恩曾回忆,她没去过一个看不见Canada Goose的拍摄现场,这“江湖地位”与我们的军大衣有一拼。在加拿大拍摄《X战警2》时,因为戏服太薄,该品牌还为女演员丽贝卡·罗梅恩定做了一件长至脚踝的羽绒服,并成了日后的爆款之一。


Moncler Craig Green


继而绣着“加拿大地图”的羽绒服从幕后转到幕前,被其御寒能力“俘获”的演员都成了它的免费模特,艾玛·斯通就在拍摄完《超凡蜘蛛侠2》后常穿着出街。当超模凯特·阿普顿披着一件白色短款羽绒服登上了《体育画报》2013年的泳装特刊封面时,以往“泳装+沙滩”的固有模式被颠覆了,“泳装+羽绒服+冰川”的组合显然更有意境,该期封面故事在YouTube上的观看量高达400多万。美国饶舌歌手Lil Uzi Vert声称,Canadian Goose、圣罗兰的靴子、Maison Martin Margiela的背心、Pokemon Go、凯迪拉克、钻石牙箍都是潮人的标配。尽管羽绒服对于气温未达冰点的纽约严重“超标”,潮人们硬是开创了内搭单衣、光腿穿上Canada Goose的方式。

而今,全世界绝大多数零售市场都被低迷的经济压得喘不过气,可对于高端羽绒服品牌来说却是“热得不能再热”了。随着Balenciaga、渡边淳弥等品牌和进入时尚领域的Moncler合作,在2018财年的前9个月,销售额同比增长了18%。时装批发平台JOOR创始人莫娜·比乔认为,高端羽绒服的火热程度好比10年前的LV手袋。Moncler羽绒背心曾因其炫目的配色和运动风格,长期作为时尚人士在格施塔德(Gstaad)滑雪时装扮的一部分,但真正“炒热”它的却是华尔街穿着考究的成功人士们。


CHENPENG 18AW


想来Moncler的一路“开挂”和猎鸭靴十分类似。2014年纽约时装周上,女鞋教父马诺洛·伯拉尼克(Manolo Blahnik)被一名时尚博主问及:“今年在下雪天人们该如何保持时尚?”马诺洛指着一位穿着猎鸭靴的路人说:“宝贝儿,你穿它,那多时髦。”和许多潮流一样,无论多乏味的主题只要有名设计师的青睐配合时尚博主的加持立刻便能风光再起,更何况Moncler的合作名单上可不只一位名设计师。早了不说,今年2月“Moncler Genius”联手八位著名设计师、造型师和潮牌创始人推出联名系列。比如Valentino的创意总监皮耶尔保罗·皮乔利通过色彩和廓形的把控把羽绒服打造得肃穆且有仪式感,善于表现浪漫主义的设计师西蒙娜·罗莎把添加了刺绣和蕾丝边的羽绒服设计得绵绵如云,即便在寒天雪地里也能穿成简·奥斯丁。《女装日报》对此的评价是:“天才?我不敢说。但绝对是巧妙的。”


范思哲羽绒服


时尚为什么爱羽绒服

第一个把羽绒服搬上T台的人是美国设计师查尔斯·杰姆斯(Charles James)。1937年,杰姆斯从羽绒被褥汲取灵感,创作了绗缝缎质晚装夹克,夹克肩膀圆润柔软的线条标志了其高超的剪裁和塑形技艺。然而,不看好这一设计的他“自黑”绗缝缎质晚装夹克只是一件技术挑战的幻想,并不会对时尚产生任何重要的影响。谁知70年代它在Cult文化中大放异彩,一件以降落伞绸为原料,内填羽绒看似睡袋的外套让设计师诺玛·卡玛丽一举成名,还漂洋过海在意大利参与了一场以“三明治”为名的时尚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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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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