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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与民企

作者:邢海洋

2018-11-14·阅读时长2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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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银监会给出了答案,银监会主席郭树清承诺,争取3年后,民企贷款占新增贷款比例不低于50%。可10月9日消息一出,银行股大跌,工、农、中、建、交这些大行的投资者陷入恐慌。民营在中国经济中占据半壁江山,可为什么银行对之却避之不及呢?

银监会对银行向民营企业放贷有着硬性要求,明确要实现“一二五”目标,即在新增的公司类贷款中,大型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低于1/3,中小型银行不低于2/3,争取3年以后,银行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既然这是一个目标,说明现实情况与之有着很大的差距,据不完全统计,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整个贷款的比例近1/4,虽然增幅还在继续上升,但和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超过60%极不相称。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无论是初创期还是发展时期,资金来源都严重地依赖内源融资,也就是自我融资。国际金融公司对600余家民企的调查显示,自我融资的比重占了90.5%,只有9.5%来自外源融资,其中银行贷款更是仅占到4%。

银行不愿给民营企业放款,这和民营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有关。民营企业中一大部分是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这些企业处于初创阶段,虽然发展空间巨大,可产品、经营、人事乃至融资等,可以说步步涉险,小微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几乎为零。创业者遭逢的任何一个小麻烦,都可能是投资者的噩梦。而商业银行与小微企业的业务往来,只能是借贷,且是固定利息,企业做大了,银行也得不到更多的回报,企业倒闭了银行却本利尽失。这是一种责任和利益极不对等的融资方式,当然银行不愿为。其实全世界的小微企业都是自身输血或风险投资加持,政府对万众创业的鼓励,体现在减低税负上远比请银行给它们贷款更符合经济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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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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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生活周刊》资深主笔,投资物语专栏,还关注地理环境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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