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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妮·莫里森的爵士乐

作者:苌苌

2018-05-24·阅读时长4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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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蓝的眼睛》 )

在1993年,成为第一个获诺贝尔文学奖的黑人女作家之前的一年,托妮·莫里森发表了小说《爵士乐》。小说讲一个情杀的故事,起这样一个名字是因为这部小说是按照爵士乐的演奏方式写就的。

传统的爵士乐是这样,先一起进入主题,到了中段,各乐器各来一段独奏,他们的独奏可能围绕主题,更多是即兴发挥,每个人都是当时绝对的主角,创造的效果和乐手的水平有关,性格有关,还和当天的心情有关。同一支曲子不同时间听,感受各有不同。体现在小说中,就是莫里森采用了多角色多角度的叙述方式,事件主人公轮番上阵各说各话,读者得以了解事件的全貌。主人公的叙述可能回溯到自己的祖母时代,涉及当时的黑人社会问题,一个简单的故事,被讲得既有纵深,又有宽广,而结构还不失清晰。

1906年,乔和妻子维奥莱特从南方乡下来到纽约谋生。20多年后,俩人的爱情和梦想都已在大都会迷失。乔爱上了一个18岁的姑娘——多卡斯,同样自小失怙的两个人在彼此身上找到慰藉。然而这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无法承受之爱,乔开枪打死了女孩。女孩在即将失去生命时,拖延时间阻止人们找到凶手。而维奥莱特则跑到葬礼上滋事。到最后,他们的夫妻却又琴瑟合鸣,像一支真的爵士乐曲那样回到共同的主题。为什么会是这样?托妮·莫里森站在各人的角度上讲述他们的心路历程,营造出一个令人信服的想象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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苌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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