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袁越
2018-05-14·阅读时长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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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已购买,请登录2018年4月27日,陕西省米脂县第三中学发生了一起恶性伤人事件。案件虽然还在审理当中,但目前没有证据表明这是一次具有意识形态背景的恐怖袭击。警方通报称,犯罪嫌疑人赵某是因为十多年前在米脂三中读书时受了欺负,从而报复杀人。但这个理由更加令人疑惑,十几年前的事情为什么现在才报复呢?而且为什么不去报复当年欺负他的人,却拿现在还在读书的小孩出气?
所以,这个赵某很可能是一个具有反社会人格的精神变态者,他的所作所为是不能以常理来分析的。
据统计,正常社会当中只有大约1%的成年男性和0.2%的成年女性具有这种反社会人格,但有将近四分之一的暴力事件是由这些人干出来的,英国畅销书作家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Malcolm Gladwell)提出的“少数人法则”(Law of the Few)描述的就是这个现象。
那么,这种反社会人格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呢?心理学界做过大量研究,目前的主流意见认为这种人格从很小的时候就有征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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