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2018-03-05·阅读时长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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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付雪航
梅汝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
梅汝璈(1904~1973),字亚轩,江西南昌人。1916年考入北京清华学校,1924年考取公费赴美留学项目,入读斯坦福大学,获得文学士学位,1926年进入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学习,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29年回国后,梅汝璈先后任教于武汉大学、山西大学、中正大学、南开大学、中央政治学校、复旦大学等,讲授英美法学等课程。
1946年,梅汝璈被任命为我国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法官。在安排法官座次时,首席法官韦伯希望在自己的左右安排美英法官,在开庭预演时将中国法官安排在英国以次。梅汝璈对此提出严正抗议,认为无论是从受日侵害、牺牲贡献,还是从受降签字顺序来看,中国都应排在第二,坐在首席法官左侧第一位。他甚至脱下法袍,以免被记者拍照登报,造成既成事实。最终首席法官不得不妥协,在投票表决后,终于按受降次序排定了座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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