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鸿谅
2018-02-26·阅读时长11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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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中院副院长陈葵 )
从立案开始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徐哲看起来比实际年纪成熟稳重得多,他是湖南人,今年27岁,在法院系统已经从业7年。2003年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之后南下考公务员,在广州面试却因为不懂粤语受挫,赶着东莞法院系统公务员招考的最后一天报了名,2003年9月开始,就成了东莞市法院立案庭的一员。徐哲记得:“那时候东莞法院跟东莞中院还在一栋楼里,立案庭在地下B层,5个立案窗口,4个民事和1个知识产权,没有叫号机,也没有人做诉讼引导,封闭式的玻璃,一个对话的小窗口,当事人总担心法官听不清楚,要凑着窗口大声说话,说着说着,就低着头很别扭地从窗口伸进来了。”
立案庭在法院的传统构架中属于审判辅助部门,因为这里的工作就是收案、排期和一些统计工作。徐哲负责民三庭的立案受理,就是交通肇事,“能看到许多伤残的人,激动起来他们会把假肢取下来给人看,许多人真的很可怜”。这个立案窗口,教会了徐哲观察和倾听,“绝大多数都是外来农民工,文化不高,很多事情也说不明白,2003年的时候,请律师的人还不多,很多人不懂怎么填写表格,就会有自称律师的人来揽业务,填一份表800元,我跟同事们很看不下去,就整理了一个表格出来”。他自己做了小纸条,给当事人排号,让他们不用一直站着排队;他还会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用书面的方式,写下需要补充的材料和要点,让他们不用跑冤枉路。他一直记得一个黑龙江伤者的家属,“来来回回跑了好多次了,每次我都会仔细跟他说清楚,他都说好,可下次来材料还是都不齐,我实在是看不下去,就找了张纸给他详细写清楚还需要哪些材料。那是我第一次用书面方式来给当事人做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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