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2018-02-26·阅读时长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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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光裕 )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从8月5日国美电器宣布起诉黄光裕,由此爆出大股东黄光裕一方要求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审议其罢免董事局主席陈晓、撤销董事会增发授权的提议。到18天后,国美宣布9月28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战略投资者贝恩资本同时宣布将手上16.28亿股债权转为股权。整个8月黄光裕家族与国美电器董事会之间的争夺持续发酵,终于演变成2010年最精彩的商战连续剧。针锋相对的双方不惜在公开信中披露公司内幕,国美甚至一反上市公司发布财报之前的缄默期,8月12日就在北京召开高层媒体见面会,向外界展示高管团队“与董事会共进退”的姿态。无数口水、传言和似是而非的内幕,使国美事件早已超出家电业成为公众的谈资,而双方的势均力敌让一个月后的特别股东大会充满悬念。
无论大股东黄光裕还是陈晓为首的现国美董事会,双方都以所谓“公司利益”为由试图将控制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那么究竟谁有资格代表国美电器?“股东利益不等于公司利益,股东权利也不是经营管理权,但是本次事件里这几个概念却被混淆了。”曾代理过“娃哈哈”与“达能”诉讼的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卫清对本刊说,“从法律角度讲,公司利益涵盖了股东、管理层、员工、上下游供应商和经销商等等,董事会不仅要对全体股东负责,更重要的是为公司利益服务。”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盛杰民告诉本刊,董事会本身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后者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有权改组董事会,“国美的问题是股东利益与公司利益出现偏差,并且股东之间意见也不一致”。家电行业观察家刘步尘则认为,双方仍有和谈的可能,他说:“国美电器是双方最大的利益共同点,斗争持续下去只会对国美伤害更大。如果董事会能够承诺黄光裕的大股东地位不变,同时黄光裕对陈晓为首的管理团队给予一定认可,那么双方还是有可能握手言和,这也是最理想的结局。”面对外界的和谈期望,由黄光裕一手提拔,现在又被他提议罢免的国美电器执行董事、副总裁孙一丁思考片刻后告诉本刊:“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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