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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与酒及狂草书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2018-02-25·阅读时长6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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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刘涛)


( 传张旭草书《古诗四帖》 )

饮酒作书的书家,最早进入记载的人物是东汉后期的师宜官。西晋卫恒《四体书势》说,他最绝的书技是“大则一字径丈,小则方寸千言”。师宜官为此“甚矜其能”,不把其他书家放在眼里。师宜官好酒,有时不带分文,酒后在墙壁上题写大字,展示一下书技,就有围观者为他付酒账,“计钱足而灭之”。师宜官既然在酒后写字,当处于亢奋状态,就像今人酒后卡拉OK。晋人记下这个故事,意在称扬师宜官的书法为世人所重,而他自灭其字的做法则是自重其书的手段。据说,他有“每书辄削而焚其”的习惯,“削”是用刀刮灭木简上的字迹,“”指字版,他要焚掉。灵帝时代,写一笔好字是做官的捷径,拿名家的书迹做范本可以胜人一筹。师宜官削去字迹,烧掉字版,是防止书迹外传。

王羲之也曾酒后作书,著名的《兰亭序》是个例子。《兰亭序》说聚会时“流觞曲水”,而且“一觞一咏”。觞是盛酒器的通称,那时的酒杯形同椭圆的平碗,带耳,木胎髹漆,故能浮于水。唐朝何延之《兰亭记》特意点明,王羲之写《兰亭序》是在酒醒之前,类似师宜官酒后题壁的状态。作为名士的王羲之,平日生活里离不开酒。他有服食的习惯,服食须喝温酒促发药力;他常与朋友集会,男人聚在一起,少不了助兴的杯中之物。

汉晋时代,酒后作书,或者喝着酒写字,都不是书家的常态,即使饮酒作书,也不是借酒壮胆,而且酒与书法的优劣并无直接的关系。唐朝就不是这样了,一些书家喜欢在酒酣之际写草书,异常之奇,有如神助。张旭是声名最著的一位。唐文宗曾将张旭草书、李白诗歌、裴旻舞剑称为“三绝”。唐朝诗人皎然《张伯高草书歌》最早以“狂”礼赞张旭草书:“先贤草律我草狂,风云阵发愁锺王,须臾变态皆自我,象形类物无不可。”明朝董其昌则说“狂草”始于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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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生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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