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邢海洋
2018-02-25·阅读时长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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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微调”,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基本上也可以量化了,微调之“微”,微小也罢,微不足道也罢,总之难和“微中见著小有大观”之引人浮想联翩的“微”联系在一起。通胀依旧高企,负利率持续了20个月,调控注定是“救火式”的。
迄今为止,明确的微调政策几乎均表现在财政政策上。国务院上调了小微企业的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起征点,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幅度上调到5000至2万元,幅度似乎很大,超过一倍不止。但要知道,这是9年来首次上调,今天的物价和9年前比相差何止一倍。最近便有一个关于房地产的统计,北京的房价自2003年来上涨了4.9倍。人均收入水平虽无此升幅,也绝不会仅是一两倍。
减税体现的是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很大一部分微企因为规模小,难于监控,一般定额纳税,纳税额由税务机关对纳税者的营业额给予估算或核定,并据此作为计税依据。实际操作中,税务机关与纳税人“讨价还价”,每一次核定,营业额都会有所调整,随着物价上涨,企业的营业额也会增长。2002年来,全国经历了至少两轮颇为严重的通货膨胀,9年后再调整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已经远落后于企业经营的环境。小微企业乃至中小企业,即便是个体户,一个月拥有5000元的收入甚至连老板也难以生存,更不要说还要雇用员工。以营业税为例,在一线大城市,即便是起征点定在2万元,月度营业额在2万元以内的经营者,除了摆地摊的,哪怕是个最小的铺面经营者,按现在的毛利及房租水平,没有一个不是亏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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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生活周刊》资深主笔,投资物语专栏,还关注地理环境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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