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晓军
2018-02-25·阅读时长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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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8日,一组日本自卫队员在东京以西的裾野市登上直升机进行跳伞训练 )
7月27日,当国内媒体还在大篇幅关注中国军机穿越第一岛链和中国舰艇绕日本列岛航行的新闻时,《朝日新闻》刊登一篇对美国前负责亚洲事务的副国务卿阿米蒂奇(Richard Armitage)的采访。在采访中,阿米蒂奇建议安倍政府在修宪、钓鱼岛、历史等问题上要谨慎行事,而应优先发展经济。联系到两天前日本防卫省出台的新版《防卫计划大纲》中期报告的相关内容,一些国内的资深军事迷开始讨论一个问题:安倍接下来要干什么?
在对阿米蒂奇的采访中最大的看点,除了要日本优先振兴经济外,就是他谈到了修宪与重新解释“集体自卫权”的难易程度。他在采访中说的大意是,虽然修改宪法第九条更有利于加强日美的安全合作,但难度大于内阁法制局重新对“集体自卫权”的解释。换句话说,他希望安倍政府在振兴经济的同时,先对重新解释“集体自卫权”进行操作。那么重新解释“集体自卫权”对日本意味着什么呢?
简单地说,“集体自卫权”是1945年6月《联合国宪章》授予主权国家的一项权力。主权国家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形式表现为“保卫他国”。但由于此项权力与日本现行的《宪法》第九条有明显冲突,因此在上世纪70年代后,日本政府法制局专门对此进行了解释——“《宪法》第九条所允许行使的自卫权,仅限于防卫我国之最低限度,而行使集体自卫权一事超出了这一范畴,因此在《宪法》上不允许。”上世纪90年代中期后,随着台海危机和朝鲜半岛危机的爆发,日本朝野要求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呼声渐高。其中观点有两个:一是改变对现行《宪法》的解释;二是修宪。阿米蒂奇的建议显然是先选择前者。也就是说,在日美安保同盟的框架下,日本自卫队在与美国军队一起实施作战时,在自卫队和日本国土并未遭到直接攻击时,自卫队有权力以实力阻止对美国军队的攻击。这个结果对于美日而言无疑是个“双赢”的结果,美国可以在国防开支减少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日本的军力维持其在亚太地区的军事能力;而日本可以借此打破《宪法》第九条对其兵力建设和兵力使用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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