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鸿谅
2018-02-25·阅读时长17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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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进学死于2007年12月30日凌晨,距离河南省沁阳市检察院对他做出批捕决定只有两个半月。他的“逃犯”身份,在一年后突然起了变化,沁阳市检察院2008年11月21日明确撤销了当初的批捕决定,理由是“采取强制措施不当”。
刘进学是河南巩义回郭镇五七化工厂的法人代表,这是一家民爆企业,主要生产雷管。让刘进学惹上麻烦的也是雷管。过程很简单,2006年底,一个叫张建的人,通过中间人介绍找到刘进学的厂,他穿着军装、开着军车,拿着某部队的介绍信、军官证,以及沁阳市公安局出具的购买证和运输证,他出具的一系列手续,完全符合爆炸品买卖的严格规定,从2006年12月到2007年3月,分3次从五七化工厂共买走70万枚雷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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