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2018-02-24·阅读时长2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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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9月,我去看罗大佑演唱会,在上海万体馆门口碰到他,赶紧撩起裙子让他签名。7年来,这条绿裙子我再也没洗过没穿过,一直放在衣柜的最底层。这有点珍而重之的意思,可又一想,倒是挺像变态“粉丝”的。以前看过一个球鞋广告,好像是安东尼·霍普金斯,他扮演一个老球迷,偷偷溜进球员休息室,把球星们的球鞋一只一只拿起来,细细地嗅,然后又轻轻地放回原处……我明白,这就是一种完全非理性的迷恋罢了。
可现在,真的他就站在我面前。台上乐队不停地吼:“我要为你唱首走调的歌。”好吧,走调就走调,7年来这也不是我的人生第一次走调。乐队从第一首唱到了最后一首,最后主唱说不能再唱了,再唱不好的东西就要出来了。这时候,两瓶喜力下肚,我终于鼓起勇气走上前去,准备接受命运的摧残。
他还是老样子,身材挺拔,难称英俊,然而摇头晃脑手舞足蹈的样子非常之可爱。我伸出食指,戳了戳他的肩膀,他回头,笑着说,你好。我受惊过度,慌乱之下不由得把祥林嫂的段子又重复了一遍。如果他还记得这事,那他就是个变态偶像,还好他没有。我很不理智地又告诉了他另外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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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杂志和他倡导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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