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菁菁
2018-02-24·阅读时长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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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0日,日本陆上自卫队在静冈县御殿场市东富士演习场举行实弹射击训练
)
日本政府将在今年底出台新的《防卫计划大纲》。防卫大臣小野寺五典10月22日说,日本将在新的《防卫计划大纲》中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为了开发新的防卫装备,多国间合作开发已成常态,日本有必要制定不落伍的态势。”
日本前首相佐藤荣作1967年在国会答辩时表态,日本禁止向共产国际圈出口武器、禁止向联合国决议中禁止出口武器的国家出口武器、禁止向可能卷入战争的国家出口武器。这些表态后来经前首相三木武夫1976年补充说明,逐渐巩固形成“武器出口三原则”。根据该原则,日本不仅不能出口武器,而且不可与外国联合开发和生产武器。这成为战后日本“和平宪法”之下“专守防卫”政策构架的组成部分。
“武器出口禁令极为重要。”德国康斯坦茨大学政治与管理学院院长杰拉德·施耐德告诉本刊,“任何对限制的放松都会加强日本的军事工业。在当下,日本的武器出口工业还处于比较边缘的位置,由于其生产的武器价格高昂,且只有少数极为特殊的产品能够在国际市场上销售,日本的军工业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美国国际战略研究中心太平洋论坛主席拉尔夫·科萨告诉本刊,日本自卫队虽然规模有限,却是世界上最为昂贵的一支军队。其主要原因就是在“三原则”下,日本军工企业无法享受规模经济效应,降低生产成本。如果允许日本与除美国以外的第三国合作研制武器,那么,需要巨额经费的武器开发便可由日本与盟国分担,而且共同开发的武器零部件被允许向第三国出口。日本的防卫成本也会随之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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