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晓军
2018-02-23·阅读时长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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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中国海监B-3837飞机上拍摄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 )
11月23日,中国国防部发布设立“东海防空识别区”的声明,其中有两点引起了国内军事迷们的注意。一是虽然“声明”有六点说明,但是并没有对防空识别区本身的定义进行充分的说明;二是此次设立的“东海防空识别区”,有意避开了台湾上空空域。于是,军事迷们参照美国相关的资料对中国军方这次宣布设立“东海防空识别区”背后的含义进行了一番讨论。最终讨论的落点,停留在了中国是否要与美、日“摊牌”的问题上。
按照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2010年5月20日修订发布的JP3-52联合出版物《交战地区联合空域管制概则》中的术语解释,“防空识别区”的意思是:用于对空中目标进行敌我识别、测定位置并实施管制的区域。关于“防空识别区”用途的说明是这样描述的:通常情况下,在主权国家边界区域需要建立防控识别区;在作战空域为了识别进入战区后方的目标,也需要建立防空识别区。如果按照美国军方的这个逻辑,有军事迷认为,假设我们设立“东海防空识别区”是属于美国军方对用途定义中的第二个,这次设立的“东海防空识别区”就有与美、日“摊牌”的意味。原因是中、日都声称钓鱼岛主权归属自己,而一旦因岛屿主权争端发生对峙,中国军方就会重新解释防空识别区的意义,进而与《日美安保条约》的第五条直接“摊牌”。
但也有的军事迷认为,钓鱼岛是中国领土,以钓鱼岛的领海基线向外延伸12海里再垂直向上延伸100公里的空域,都属于中国的领空,是中国领土内部的主动空域管制区。这部分区域向外延伸的区域才可以设立防空识别区。如果真想“摊牌”的话,可以在钓鱼岛单独设立防空识别区,那样识别区的外缘可能会延伸到冲绳的边上。现在比较有意思的是,媒体十分关注从11月23日后中、日各自防空识别区的重叠问题。但实际上,鉴于目前日本受到“和平宪法”和其之前已经放弃了“集体自卫权”的制约,双方在重叠区域内使用武力上的权力是不对等的。如果要对等,只有日本重新修改宪法成为所谓的“正常国家”。关键的问题,还是要看目前日本防空识别区是否完全与日美同盟框架内的联合作战行动重合。如果美国在钓鱼岛问题上仍采取“模糊态度”,双方目前围绕着钓鱼岛主权争端在防空识别区内的博弈,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日本是“吃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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