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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遇害案:嫌疑人和受害人的十年

作者:吴淑斌

2020-12-10·阅读时长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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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德刚的妻子张玉侠和母亲陈英仍住在旧房子里


本文摄影/黄宇

再审

11月25日,阜阳市已经连续下了一周雨,天气湿冷,杨中芬和律师一早等在了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50岁的杨中芬穿着银色长羽绒服、镶金丝线图案的小脚牛仔裤和一双短靴,搭配脖子上橘红色的围巾,看起来干练,接受庭前采访时也很有精神。但她身上早已落下了失眠、头痛、焦躁等毛病。儿子周杨被杀之后的十三年里,她频繁奔走于各级司法机构,为儿子“讨要公道”,时常与人发生吵闹争执。

这天,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此开庭重审左德刚故意杀人案。这已经是法院第十次审理此案。2007年,杨中芬16岁的儿子周杨被杀害,抛尸于阜阳市颍上县江店孜镇的一间公厕内。三年后,左德刚等三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从2011年到2018年,阜阳中院三次判处左德刚死刑,其中安徽省高院第一次发回重审,随后两次维持死刑判决。按照我国死刑复核制度,死刑判决均要交给最高人民法院审核。但安徽省高院的两次维持死刑判决,都被最高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今年6月23日,安徽省高院再次审理后宣判,认为此案“疑点较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处左德刚无罪,当庭释放。

6月份的无罪判决书下来前,杨中芬住在颍上县城的快捷宾馆里等消息。十三年来,杨中芬说自己常常梦到儿子。每次案件被发回重审或是审理没有进展时,周杨就会频繁入梦,让她无法安下心来做其他事情。“他的灵魂回来了,站在我面前。我睡不着觉,闹心,放下工作开始去找法院‘闹’,他就不来了。”等待判决的日子里,她又梦到儿子“来找我了,吓得我夜里不敢睡觉”。杨中芬对本刊记者说:“我在想,这到底怎么了?他是只想来看看我,还是有什么别的情况?”

几天后,当阜阳中院的工作人员把无罪判决书交到杨中芬手中时,她才知道法院判决嫌疑人无罪,“连人都放了”。她站在原地,浑身发抖,眼泪啪啪掉下来。但她没有吵闹。因为这个案子,杨中芬和司法机构打交道了十年,多少清楚各级部门的权力范围。“跟他们闹没有用,要是把精力耗光了,我还怎么跟高院折腾?”

杨中芬只有一个要求——见省高院院长,“只有他才能提起再审”。在她的强烈要求下,安徽省高院派了6名工作人员到颍上县,和她谈到当天半夜3点,仍没有结果,工作人员只好在当地酒店住下。杨中芬也搬到这家酒店,每天紧紧盯着他们,还把90多岁的父亲、哥哥姐姐、侄女全都叫到了酒店。有一次,她实在太疲惫,倚靠在床上休息,半睡半醒间得知有几位工作人员出门了,马上追出门把人拦下。对方说,只是出门买洗衣粉,杨中芬也不松口,非要陪着一起去,对方只能掉头回了房间。


开庭再审后,杨中芬奔波在各个政府部门之间


杨中芬就这样盯了高院的工作人员10天。10天里,她还曾经“把一个副庭长的头砸烂了”。杨中芬记不得为何生气,只知道吃饭时,自己和哥哥交谈中起了冲突,“突然一下子脾气上来了,抓起桌上的碗朝那个庭长砸过去了”。而这位庭长在饭桌上并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砸完后我就骂他,我说‘你去告我呗,赶紧报案,要不然就去医院治疗’,他也没敢说啥。”

当地政府委托了一位心理咨询师,咨询师对杨中芬的初步诊断是,她的情绪以沮丧为主,易激怒,伴有攻击性,“叠加重大负面生活事件,产生特别强烈的破坏性压力”。

僵持到了第十天,7月3日,杨中芬终于被同意到安徽省高院见院长。一直到进入省高院大门时,她仍然保持着“盯人”的紧张状态。“我转身和别人说话时,有一位庭长想跑,我一下子拉住他的腰带,没拉住。保安很多,把我拦下来了。”现场一片混乱,杨中芬几乎晕厥,被人用轮椅推着进入了高院大厅。最终,安徽省高院在当天受理了杨中芬的申诉,并于7月6日下发了对左德刚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的立案审查通知书。此时距离安徽省高院做出无罪判决仅过去12天。

11月25日这天,左德刚再次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站上再审法庭。他的辩护律师袭祥栋告诉本刊记者,法院出示的《再审决定书》中,再审理由为“本院院长认为(原来的无罪判决)确有错误,经审委会讨论决定再审”。至于原无罪判决错在哪里,《决定书》没有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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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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