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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54年:一起找不到“受害者”的案件

作者:李秀莉

2020-10-14·阅读时长14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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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8岁的汪康夫一身白衣黑裤,戴一块白钢手表,保持着作为知识分子的体面

摄影/刘飞越

入狱

78岁的汪康夫看起来和普通的乡村老人不太一样。身穿白衬衫、黑色长裤、运动鞋,手腕处戴一块老式的白钢手表。虽然已经满头白发,但老人思路清晰、声音清亮,有一种乡村知识分子纤瘦但又硬朗的气质。他目前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清清白白离开人间”。为了这个愿望,汪康夫已经申诉了54年。

汪康夫是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人,曾是老家隔壁的莲花县琴水小学的一名语文老师兼班主任。当时,初中毕业的他因为父亲的国民党中校军需官身份,没有通过高中政审,因此终止学业,被当地教育局派到这里。之后,度过了“平平静静”的7年。

直到1966年5月16日。

那天晚上,汪康夫像往常一样,在教工宿舍看书,学校社教工作组组长带着两名莲花县公安局的警察进了屋,随后带走了他,理由是涉嫌强奸、猥亵女同学。9天后,他等来了一份《关于琴水小学教师汪康夫猥亵、诱奸女学生的调查报告》。整整5页,列举了汪康夫“对现实社会制度极端不满”,以及“严重地猥亵、强奸少女”两大问题。同时提交上去的,还有分别由学校两位老师主笔的《汪康夫强奸女学生的调查汇报》和《关于汪康夫犯罪行为的调查情况》两份报告,检举了汪康夫“强奸”“猥亵”女同学的详细过程。三份报告中出现的“受害者”名字共20个,涵盖汪康夫当时所教的几乎全部女学生。

三份报告均在琴水小学社教工作组的指导下完成。社教工作组的全名是“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工作小组”,并非学校内部的组织,而是由更高一级的机构派遣到各个地方单位,开展思想教育工作的学习小组。后来,这几份“公安机关没有派人员协助”的调查报告成为汪康夫案的一审定案依据。

汪康夫记得,一审的庭审大约持续了半个小时,受害女学生们均没有出庭。很快,莲花县法院的一审判决下来,称汪康夫在1964年至1966年上半年,利用在江西省莲花县琴水小学当老师的身份,先后强奸、猥亵12岁至16岁女学生12名,判处有期徒刑10年,被押送到江西的鄱阳湖劳改农场进行改造。

汪康夫从未认罪。讲到这里时,他停下来,在左手边的方木边桌上翻找出那份1967年由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委托宣传笔录》,指给我看他当年亲笔签下的几个大字:我没有强奸女同学。

寻找“受害者”

1975年,汪康夫结束农场劳改生活,回到位于永新县石市村的老家。他开始给当年的女学生们写信:李金媛、贺莲玉、谭永彬、尹福珍、洪仔妹……这些名字都曾作为受害者,出现在判决书里。在信件中,他诉说了自己过去10年的遭遇,并询问这些“受害者”,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回信陆陆续续收到。汪康夫吃惊地发现,“被害人不知道自己是被害人”。当年被认定为遭受强奸的洪仔妹、尹福珍两位女生在信中称:

“接到你的来信,我感到非常奇怪,不知是谁在埋怨和害我。”

“如果说你强奸我,实在是冤枉、冤枉、大冤枉。”

有学生在信中称,汪康夫被捕后,学校两位老师不断找她们去谈话,要求写检举材料,不会写的就互抄。一审判决书中认定“被猥亵”的女学生之一李莲欣向本刊记者回忆,当时一位老师将其关在办公室里,必须交代问题才能出去,李莲欣最开始不知道交代什么,她在办公室里乱逛,发现桌子上有四张压在一起的大纸,内容是女学生们手写的关于汪康夫的检举信。李莲欣于是妥协,“照着抄了两行”,“我把‘奸’写成了‘歼’,老师还帮我纠正”。一个多小时后,李莲欣被放出来,她找同班同学李花清私下说了此事,李花清告诉她,自己也被另一位老师叫去写了材料。另一位同学刘淑芬只有12岁,不知道到底要交代什么,被连续关了好几天,“每天下午第二节课后就会被叫过去,一直关到放学”。刘淑芬身体不好,“到了时间一定要吃饭,没饭吃很虚弱”,挨到第三天,受不了也写了。但刘淑芬告诉本刊记者,因为此事,她从此留下阴影,直至现在,每当有陌生人找她,都控制不住地害怕对方是来关自己的。


汪康夫当年的学生康国劳

康国劳是当年班里年纪最大的学生之一,她至今记得当时和调查组的谈话内容:“负责调查的老师说,这个杯子在这里,你可以说没有?我说,没有就是没有。”老师进而拿升学问题威胁,康国劳回答“我本来就没想上中学”。她最终拒绝在举报材料上签字,回家后将此事告诉了父母,“我爸妈说这样做得对,不要冤枉一个好人”。

在后来由一审法官出具的《关于强奸少女犯汪康夫的案情报告》中,也证实了在调查过程中有逼迫和诱导行为:“在找学生谈话的过程中,带有框框,并发现有追逼和引诱现象,并且带有框框,由自己写好检举稿子,交给女学生抄,有的女生抄写了检举材料后,心里难过至极,流泪痛哭的,要求去医院检查的……”

直到去年,被认定的12名“受害”女生中,除一人去世、一人联系不到,其余10名女生通过给汪康夫的回信和媒体报道,均否认当年被强奸或猥亵。

李利元是当年汪老师班上的班长,经常要跑去汪康夫的宿舍汇报情况,再加上喜欢写作文,总拿稿子请汪康夫修改,算得上汪最亲近的学生之一。2016年,江西电视台报道了汪康夫的经历,李利元才知道当年老师有可能是被冤枉的。他想为此做点什么。2019年,李利元和李新恩等班里的几位男生一起去走访当年涉案的女同学们。他们开着电动车,拿着从网上下载的关于汪康夫的视频资料和打印的手写信,在莲花县挨家登门拜访,最终,除无法联系和在外地的同学,他们拿到6位同学的情况说明。

在那封给女同学的信里,李利元这样写道:“亲爱的女同学们,半个多世纪前,你们是那么的纯真无邪,但又是那么幼小懦弱,不管你们是受害者还是被胁迫者,你们都是无辜的,但你们绝不能做个诬陷者。今天你们都已是子孙绕膝的奶奶外婆了,历尽人生风霜,阅遍人间世事,应该知道正直之价值,清白之珍贵,让我们都做正直为人、清白处世的人,绝不做诬陷他人、污秽名声的人。”

文章作者

李秀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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