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文轶
2018-02-05·阅读时长22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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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法大学前副校长、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张保生
)
从2005年佘祥林案到现在的聂树斌案,前者亡者归来,无悬念无争议;后者真凶再现,一案双凶,证据上疑点重重,各执一词。刑事错案的积累有点类似形成一个“错案池”。被放入这个池的案子各有特点,但都共同等待着权力自我纠错、舆论关注和司法观念进步等的多重力量形成的合力的“打捞”。这是个极为缓慢的过程。先被“打捞”的一定是没有太多纠错分歧的。每一次“打捞”会形成一次舆论高潮,带动一批类似案件浮出水面。而沉淀到最后的,往往是最艰难者。
事实上,“最艰难者”未必是阴谋论导向下简单的对错问题,而是一个国家司法现状下整体的认知边界问题。“最艰难者”往往考验一个社会司法文明和司法实践矛盾中的价值选择。
冤案和警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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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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